凱基人壽樂活雙享住院醫療終身保險
ABHSR・主約・終身・投保年齡 0–65 歲・保障至 96 歲(非續保型)
保險年齡 76 歲前為定額日額給付,76 歲(含)起才改為實支實付/日額二擇一
混合型:實支實付從保險年齡 76 歲起開始,之前只有定額給付(細節見下方差異與備註)。下表金額是實支實付階段的限額。
和一般實支實付不同的地方
- 先日額後實支:保險年齡 76 歲前只給定額(住院日額、加護病房日額另加 2 倍、門診手術保險金,不看收據);76 歲(含)起才改為實支實付(限額)或住院費用補償日額二擇一
- 76 歲前住院日額:前 30 日 1000/2000/3000,第 31 日起 1.5 倍;因傷害住院再乘 1.5 倍(第31日起 2.25 倍)
- 76 歲前門診手術保險金:定額 = 住院保險金日額/次,每保單年度 12 次
- 76 歲起實支實付限額:每日病房費 1000/2000/3000、住院醫療費用 10萬/20萬/30萬、門診手術或特定處置 1.5萬/3萬/4萬(各每年 6 次)
- 76 歲起另有住院費用補償保險金(日額×1.1,免收據)
- 累計給付總額上限為投保金額的 25 倍(250萬/500萬/750萬),76 歲前與 76 歲起各自計算;實支階段達上限契約終止
- 非健保身分給付 70%;精神疾病住院每保單年度最多 30 日
- 終身型保障至保險年齡 96 歲保單週年日,另有身故(應已繳保險費×1.06 扣已付)與祝壽保險金,無解約金
各計劃給付限額
| 計劃 | 病房/日 | 雜費手術/次 | 門診手術/次 | 改領日額 | 自負額 |
|---|---|---|---|---|---|
| 投保金額 10萬 | 1,000 | 100,000 | 15,000 | 1,100 | — |
| 投保金額 20萬 | 2,000 | 200,000 | 30,000 | 2,200 | — |
| 投保金額 30萬 | 3,000 | 300,000 | 40,000 | 3,300 | — |
單位:新台幣元,金額是每一項實際最多可賠的金額。改領日額:不申請實支實付時,可以改按住院日數領這筆金額。金額出自商品簡介(DM)。
條款限制(附條號與原文)
- 疾病等待期
30 天
第二條:「疾病:係指被保險人自本契約生效日起持續有效三十日後(或復效日起)所發生之疾病」
- 住院的定義
須經醫師診斷必須入住醫院,正式辦理住院手續並確實在醫院接受診療
第二條:「且正式辦理住院手續並確實在醫院接受診療者」
- 日間住院
不算住院
第二條:「但不包含全民健康保險法所稱之日間住院及精神衛生法所稱之日間留院/日間照護」
- 再住院合併
因同一疾病或傷害,出院後 14 天內再住院視為同一次(限同一醫院)
第十二條:「於出院後十四日內於同一醫院再次住院時,其各種保險金給付合計額,視為同一次住院辦理」
- 收據正本
同一筆費用已由其他保險憑收據正本理賠的部分,本保險不再給付;其他保險不是憑正本給付的,不受影響
第二十四條:「但非以醫療費用收據正本、依其他法令投保或主管機關另有規定而獲得住院醫療費用之實支實付給付者不在此限」
- 非健保身分
依實際費用的 70% 給付
第二十三條:「公司依被保險人實際支付之各項費用之百分之七十給付」
- 每次住院日數上限
365 天
第十六條:「同一次住院期間給付日數最多以三百六十五日為限」
- 加護病房、燒燙傷病房
76 歲前住進加護病房或燒燙傷病房,除住院日額外每日另給日額 2 倍,每次最多 365 日
第十四條:「每日另按附表一「住院保險金日額」之二倍給付「加護病房或燒燙傷病房住院日額保險金」」
- 精神疾病住院
精神疾病住院,同一保單年度給付日數最多 30 日
第十三條:「同一保單年度住院期間給付住院日數最高以三十日為限」
- 手術範圍
門診手術限全民健保支付標準所列項目;住院手術的條文沒有這項限制
第二條:「手術:係指非屬本契約除外責任範圍但屬於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第二部第二章第七節或第三部第三章第四節第三項所載之項目」
- 續保/保障期間
保障至 96 歲(非續保型)
第二十二條:「被保險人保險年齡達九十六歲之保單週年日仍生存者」
- 除外責任
故意行為(含自殺)、犯罪行為、毒品、美容整型、天生畸形、健康檢查/療養、懷孕分娩(部分例外)
第二十九條:「被保險人之故意行為(包括自殺及自殺未遂)」
備註
- 金額出自 DM 與條款附表一(一致);plans 中的實支實付限額(roomPerDay、miscPerStay、outpatientSurgeryPerVisit)僅 76 歲起適用,dailyAlternative 為 76 歲前的住院保險金日額(76 歲起日額補償為 1.1 倍)
- annualCap 填累計給付總額上限(投保金額 25 倍),非每年限額
- 投保年齡:10 年期 0~65 歲、20 年期 0~55 歲、30 年期 0~45 歲(DM);issueAge.max 取 65
- renewal 為終身平準型,非續保型;maxAge 填保障終止年齡 96
- 改領日額為 76 歲起實支實付階段的金額(第十八條:住院醫療日額的 1.1 倍);76 歲前的定額日額為 1000/2000/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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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費試用資料來源:凱基官網公開的保單條款與商品簡介(2026-11-02 取得)。本頁由保單說得清整理,引文逐字核對條款原文;給付以保單條款與保險公司理賠認定為準,不構成投保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