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人壽祝安心自負額住院醫療健康保險附約
附約・一年期・保證續保至 85 歲(費率不保證)
自負額型
和一般實支實付不同的地方
- 自負額型:各項保險金(病房、住院醫療、外科手術、出院後門診腫瘤、住院前後門診、補充)都先扣附表二自負額;扣除後為負值則不給付
- 每日病房費用自負額按住院日數累計;住院醫療費用限額與自負額隨住院日數倍數(1~5倍)放大
- 手術費用依附表三百分率計算(限額與自負額都乘百分率),不在表內時協議比照
- 另有出院後門診腫瘤治療費用保險金與補充保險金;非全民健保身分給付65%再扣自負額,補充保險金不給付
- 續保保險年齡:主契約被保險人或配偶最高85歲,子女最高23歲;不保證費率;無日額改領選項
各計劃給付限額
| 計劃 | 病房/日 | 雜費手術/次 | 門診手術/次 | 改領日額 | 自負額 |
|---|---|---|---|---|---|
| 計劃一 | 1,000 | 90,000 | — | — | 自負額(每項保險金各自扣除):每日病房 1000/住院醫療 90000(乘住院日數倍數)/外科手術 160000/出院後門診腫瘤 40000/住院前後門診 600/補充保險金 2000 |
| 計劃二 | 1,000 | 90,000 | — | — | 自負額(每項保險金各自扣除):每日病房 1500/住院醫療 120000(乘住院日數倍數)/外科手術 180000/出院後門診腫瘤 60000/住院前後門診 900/補充保險金 3000 |
| 計劃三 | 1,000 | 90,000 | — | — | 自負額(每項保險金各自扣除):每日病房 2000/住院醫療 150000(乘住院日數倍數)/外科手術 200000/出院後門診腫瘤 80000/住院前後門診 1200/補充保險金 4000 |
| 計劃四 | 1,000 | 90,000 | — | — | 自負額(每項保險金各自扣除):每日病房 2500/住院醫療 180000(乘住院日數倍數)/外科手術 220000/出院後門診腫瘤 100000/住院前後門診 1500/補充保險金 5000 |
| 計劃五 | 1,000 | 90,000 | — | — | 自負額(每項保險金各自扣除):每日病房 3000/住院醫療 210000(乘住院日數倍數)/外科手術 240000/出院後門診腫瘤 120000/住院前後門診 1800/補充保險金 6000 |
單位:新台幣元,金額是每一項實際最多可賠的金額。自負額型:條款的限額要先扣自負額,表中已扣除(例如限額 40,000、自負額 25,000,最多賠 15,000)。金額出自保單條款。
條款限制(附條號與原文)
- 住院的定義
經醫師診斷必須入住醫院,且正式辦理住院手續並確實在醫院接受診療
第二條:「且正式辦理住院手續並確實在醫院接受診療者」
- 日間住院
不算住院
第二條:「但不包含全民健康保險法所稱之日間住院及精神衛生法所稱之日間留院」
- 再住院合併
因同一疾病或傷害,出院後 14 天內再住院視為同一次(限同一醫院)
第十一條:「於出院或接受門診外科手術後十四日內於同一醫院再次住院或再次接受門診外科手術時」
- 收據正本
同一筆費用已由其他保險憑收據正本理賠的部分,本保險不再給付;其他保險不是憑正本給付的,不受影響
第十三條:「已獲得其他住院醫療費用保險以實支實付給付者,但非以醫療費用收據正本、依其他法令投保或主管機關另有」
- 非健保身分
依實際費用的 65% 給付
第十條:「本公司依被保險人實際支付之各項費用的百分之六十五扣除附表二」
- 每次住院日數上限
365 天
第四條:「同一保單年度同一次住院最高給付日數以三百六十五日為限」
- 加護病房、燒燙傷病房
特別病房(加護/燒燙傷)每日限額與自負額各提高為三倍;同次住院特別病房最多15日,重大傷病30日
第四條:「其特別病房的給付日數合計最高以十五日為限」
- 手術範圍
條款沒有限定健保支付標準所列項目
第六條:「由本公司與被保險人協議比照該表內程度相當的手術項目給付比率」
- 續保/保障期間
保證續保至 85 歲(費率不保證)
第十八條:「本公司不得拒絕續保」
- 除外責任
故意行為(含自殺)、犯罪行為、毒品、美容手術、懷孕分娩(有例外)、牙科、義齒眼鏡、健康檢查療養、不孕症避孕
第十四條:「被保險人之故意行為(包括自殺及自殺未遂)」
備註
- 新近商品:條款備查日民國110年4月29日(台壽字第1102320037號函),最近修正為114年9月1日(台壽字第1142320093號函備查修正),判斷為目前仍在售
- 金額出自附表一(限額)與附表二(自負額)(clause);plans 內數字為附表一限額(未扣自負額),自負額寫在 deductible 文字
- 未列入 plans 的欄位:出院後門診腫瘤治療費用限額 70000/90000/110000/130000/150000(計劃一至五,自負額 40000/60000/80000/100000/120000);補充保險金限額 4000/5000/6000/7000/8000(自負額 2000/3000/4000/5000/6000)
- 附表一欄序已對照 PDF 圖面確認(第5欄住院前後門診、第6欄補充保險金)
- 條款未載明等待期(疾病定義為自生效日或復效日起)與投保年齡範圍,waitingDays、issueAge 為 null
台灣人壽其他實支實付商品
業務員:把這頁傳給客戶
限額與條款限制都在同一頁、附條號與原文,客戶問「這種情況賠不賠」時可以直接對照。保單說得清的儲蓄險解說工具可免費試用 14 天。
免費試用資料來源:台灣人壽官網公開的保單條款與商品簡介(2026-11-02 取得)。本頁由保單說得清整理,引文逐字核對條款原文;給付以保單條款與保險公司理賠認定為準,不構成投保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