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泰人壽新iHealth一年期住院醫療健康保險(外溢型)(網路投保專屬)
CWC・主約・一年期・不保證續保至 50 歲(費率不保證)
網路投保專屬
和一般實支實付不同的地方
- 一年期、不保證續保,續保時被保險人保險年齡最高 50 歲
- 每日住院經常費用保險金同一次住院最多只給付 30 日(一般實支多為 365 日)
- 須檢附醫療費用收據正本;無正本且未申請實支實付時,住院改按每日限額 2%×住院日數、門診手術改按限額千分之五給付
- 無日額給付擇優選項、無加護病房加倍、無住院前後門診
- 門診手術每年最多 6 次
- 網路投保專屬;外溢:FitBack 會員等級最高折減次一續保年度保費 3%
各計劃給付限額
| 計劃 | 病房/日 | 雜費手術/次 | 門診手術/次 | 改領日額 | 自負額 |
|---|---|---|---|---|---|
| 7 萬計畫 | 1,000 | 70,000 | 15,000 | — | — |
| 14 萬計畫 | 2,000 | 140,000 | 20,000 | — | — |
單位:新台幣元,金額是每一項實際最多可賠的金額。金額出自保單條款。
條款限制(附條號與原文)
- 住院的定義
須經醫師診斷必須入住醫院,且正式辦理住院手續並確實在醫院接受診療
第二條:「且正式辦理住院手續並確實在醫院 接受診療者」
- 日間住院
不算住院
第二條:「但不包含全民健康保險法所稱之日間住院及精神衛生法所稱之日間留院/日間照護」
- 再住院合併
因同一疾病或傷害,出院後 14 天內再住院視為同一次
第十五條:「如 其每次出院日期與再入院日期間隔未超過十四日者」
- 收據正本
須提供醫療費用收據正本;無法提供正本且未申請實支實付者,住院改按每日經常費用限額 2%×住院日數、門診手術改按限額千分之五給付
第十四條:「因無法提供收據正本且未申請「住院保險金(實支實付)」者,本公司改按被保險人投保計 畫之「每日住院經常費用保險金限額」的百分之二乘以「住院日數」」
- 非健保身分
依實際費用的 65% 給付
第十三條:「本公司依被保險人實際支付之各項費用之 65%給付」
- 每次住院日數上限
30 天
第十一條:「「每日住院經常費用保險金」合計給付日數最高以三十日為限」
- 手術範圍
條款的「手術」定義限全民健保支付標準所列手術
第二條:「指符合衛生福利部最新公布之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第二部第二章 第七節或第三部第三章第四節第三項列舉之手術」
- 續保/保障期間
不保證續保至 50 歲(費率不保證)
第五條:「本契約保險期間為一年,以本契約保險單上所載期間為準且不保證續保」
- 除外責任
故意行為(含自殺)、犯罪行為、非法施用毒品、美容手術、外科整型、外觀可見天生畸形、健康檢查、療養、靜養、懷孕、流產、分娩(部分例外)
第十八條:「被保險人之故意行為(包括自殺及自殺未遂)」
備註
- 無 DM,金額取自條款附表二(計畫別 7 萬/14 萬)
- waitingDays 設為 null:條款前言摘要寫「本保險「疾病」等待期間為三十日」,但該句不在任何條號內,第二條只提「等待期間屆滿翌日」;實際等待期 30 日
- issueAge 為 null:條款與無 DM 皆未載最低投保年齡,只知續保最高保險年齡 50 歲
- 附表一為短期費率表(解約退費用)
- 精神疾病住院日數上限:條款未見
- surgeryScope 依第二條「手術」定義(健保支付標準所列手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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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費試用資料來源:國泰人壽官網公開的保單條款與商品簡介(2026-11-02 取得)。本頁由保單說得清整理,引文逐字核對條款原文;給付以保單條款與保險公司理賠認定為準,不構成投保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