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2026-11-02
癌症險比較:6 家壽險 65 張條款的一次金、初期與重度、等待期差異
整理 6 家壽險公司 65 張癌症險(主約 41 張、附約 24 張):一次金型 42 張、混合型 14 張、分項給付型 8 張、實支實付型 1 張。表中列出比較癌症險時最常被問的六件事:保額代表什麼、初期與重度各給付多少、第 1 年賠多少、90 天等待期內罹癌會怎樣、重度給付後契約還在不在、有沒有標靶等分項給付。每一項都附條號與條款原文,點商品看完整 16 個項目。
公司依固定順序排列,同一家公司內依給付結構、主約/附約排序,不代表優劣;比較範圍只限本站收錄的商品。本頁只整理保險公司公開的條款與商品簡介,不推薦特定商品;給付以保單條款與保險公司理賠認定為準。
先了解名詞:癌症險是什麼?一次金、分項給付與實支實付,初期與重度、等待期怎麼看;罹患健保重大傷病範圍疾病(含癌症)時給付的:重大傷病險比較
符合條件 5 張。混合型:確診一次金之外,另有住院、手術、放化療、標靶等分項給付。
| 商品 | 給付結構與保額意義 | 初期/輕度與重度 | 首年規則 | 等待期內罹癌 | 重度給付後 | 分項/精準醫療給付 |
|---|---|---|---|---|---|---|
| 富邦人壽2 張 | ||||||
| 愛鑫安防癌終身健康保險附約CWR4・附約・終身 | 混合型按單位或保額倍數給付保險金額=投保單位數,各項按附表一每單位給付金額計算(每單位:罹癌 5 萬元、住院日額 1,500 元) | 癌症(初期)/癌症(輕度):每單位第 1–20 保單年度 7,500 元、第 21 保單年度起 11,250 元(重度金額的 15%)癌症(重度):每單位第 1–20 保單年度 5 萬元、第 21 保單年度起 7.5 萬元重度扣除已領的初期/輕度 | 條款沒有首年較低給付的約定 | 90 天契約自始無效(或解除),退還保費 | 契約繼續罹癌後附約繼續,分項給付至累計達每單位 200 萬元上限、身故或保險年齡 110 歲才終止 | 7 項:癌症住院醫療、癌症出院療養、癌症外科手術醫療、癌症門診醫療、癌症放射線治療、癌症化學治療、白血病骨髓或幹細胞移植 |
| 溢起防癌終身健康保險附約PCC5・附約・終身 | 混合型按單位或保額倍數給付保險金額=投保單位數,各項按附表一每單位給付金額計算(每單位:罹癌 5 萬元、住院日額 1,200 元) | 癌症(初期)/癌症(輕度):每單位第 1–20 保單年度 7,500 元、第 21 保單年度起 11,250 元(重度金額的 15%)癌症(重度):每單位第 1–20 保單年度 5 萬元、第 21 保單年度起 7.5 萬元重度扣除已領的初期/輕度 | 條款沒有首年較低給付的約定 | 90 天契約自始無效(或解除),退還保費 | 契約繼續罹癌後附約繼續,分項給付至身故或保險年齡 95 歲 | 7 項:癌症住院醫療、癌症出院療養、癌症外科手術醫療、癌症門診醫療、癌症放射線治療、癌症化學治療、癌症(重度)安寧照護 |
| 新光人壽2 張 | ||||||
| 珍愛御守終身防癌健康保險附約J2A・附約・終身 | 混合型按單位或保額倍數給付按投保單位計算:每單位重度一次金 5 萬元、住院每日 1,000 元、癌症身故 50 萬元 | 癌症(初期)或癌症(輕度):每單位 5,000 元癌症(重度):每單位 5 萬元條款沒有約定重度扣除已領的初期/輕度 | 條款沒有首年較低給付的約定 | 90 天契約終止,退還保費 | 契約繼續罹癌後附約繼續(重度可豁免保費),至分項累計達上限且已領一次金、身故或保險年齡屆滿 109 歲 | 11 項:癌症住院醫療、癌症長期住院看護、癌症門診醫療、癌症化學醫療、癌症放射線醫療、癌症住院手術醫療、癌症門診手術醫療、癌症骨髓(幹細胞)移植手術、癌症乳房重建手術、癌症義肢裝設、癌症義齒裝設 |
| 新癌症終身健康保險附約(109)NCRB・附約・終身 | 混合型按單位或保額倍數給付按投保單位計算:每單位罹癌(重度)15 萬元、住院每日 2,000 元 | 癌症(初期):每單位 1 萬元癌症(輕度):每單位 3 萬元癌症(重度):每單位 15 萬元條款沒有約定重度扣除已領的初期/輕度 | 條款沒有首年較低給付的約定 | 90 天契約終止,退還保費 | 契約繼續罹癌後附約繼續分項給付,至累計上限、身故或保險年齡 110 歲保單週年日 | 標靶11 項:癌症住院醫療、癌症出院療養、癌症門診醫療、癌症門診放射線醫療、癌症門診化學醫療、癌症手術醫療、癌症骨髓移植手術、癌症義乳重建手術、癌症義肢裝設、癌症義齒裝設、癌症標靶治療 |
| 凱基人壽1 張 | ||||||
| 新康健終身防癌健康保險(97)MSCN・主約・終身 | 混合型按單位或保額倍數給付按投保單位計算(附件二):每單位初次罹癌 5 萬元、癌症身故 15 萬元、住院每日 1,000 元 | 原位癌:每單位 2,500 元(初次罹患癌症保險金的 5%)原位癌以外的癌症:每單位 5 萬元重度扣除已領的初期/輕度 | 條款沒有首年較低給付的約定 | 90 天契約自始無效(或解除),退還保費 | 契約繼續罹癌後契約繼續(豁免保費)分項給付,至累計上限或癌症身故 | 12 項:初次罹患特定癌症、癌症每次住院醫療、癌症每次住院手術費用、癌症每次門診手術費用、癌症出院後療養、癌症門診醫療、癌症放射線醫療、癌症化學醫療、癌症骨髓移植、癌症義肢裝設、癌症義齒裝設、癌症乳房重建手術 |
「保額 100%」「保額 20 倍」是第 2 保單年度起(一年期為續保年度)的給付;有些主約是保額與已繳保費倍數取大,原文見各商品頁。日額型的保額是癌症住院每日給付額,一次金寫成「日額 N 倍」。按單位計或給付隨年度變動的商品直接列條款寫的金額,不換算成單一比例。精準醫療標籤依分項名稱標示(標靶、基因檢測、質子/粒子、免疫細胞治療、機械手臂手術),給付條件見商品頁。
各家條款大多相同的地方
- 65 張的癌症等待期間為 30/90 天,從契約生效日起算。
- 65 張要求癌症經病理檢驗確定。
- 54 張分初期/輕度與重度給付,其中 52 張把原位癌歸在初期(或給付較低比例);14 張把初期、輕度分開給付。
- 一年期 17 張中 15 張保證續保(最後可續保年齡 71–85 歲),續保保費依當時費率計算。
以上依本頁資料統計,個別商品以商品頁的條號與原文為準。
比較時要看的差異
- 等待期間內罹癌:15 張契約自始無效(或解除)並退還保費,38 張契約終止並退費,12 張只是不給付、契約繼續。
- 首年:37 張第 1 保單年度給付較低,其中 28 張只給付已繳保費的倍數;28 張沒有首年較低給付的約定。
- 保額意義:38 張保額就是一次金額度,17 張按單位或保額倍數給付(5 張重度一次金達保額 2 倍以上),2 張保額是住院日額,6 張依計劃別。
- 分初期與重度的商品中,36 張重度扣除已領的初期/輕度,3 張重度仍全額給付,11 張條款沒有約定。
- 重度(或主要給付)後契約繼續 35 張;有豁免保費約定 26 張;有標靶、基因檢測等精準醫療分項 16 張。
業務員:客戶問「原位癌賠不賠、第一年賠多少」
商品頁把 16 個條款項目整理在同一頁、附條號與原文,可以直接傳給客戶對照。保單說得清的儲蓄險解說工具可免費試用 14 天。
免費試用資料來源:各保險公司官網公開的保單條款與商品簡介(2026-11-02 取得),每張商品的官方條款連結在商品頁。條款引文由本站整理並逐字核對;給付以保單條款與保險公司理賠認定為準,不構成投保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