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單說得清

更新:2026-11-02

癌症險比較:6 家壽險 53 張條款的一次金、初期與重度、等待期差異

整理 6 家壽險公司 53 張癌症險(主約 36 張、附約 17 張):一次金型 36 張、混合型 12 張、分項給付型 4 張、實支實付型 1 張。表中列出比較癌症險時最常被問的六件事:保額代表什麼、初期與重度各給付多少、第 1 年賠多少、90 天等待期內罹癌會怎樣、重度給付後契約還在不在、有沒有標靶等分項給付。每一項都附條號與條款原文,點商品看完整 16 個項目。

公司依固定順序排列,同一家公司內依給付結構、主約/附約排序,不代表優劣;比較範圍只限本站收錄的商品。本頁只整理保險公司公開的條款與商品簡介,不推薦特定商品;給付以保單條款與保險公司理賠認定為準。

先了解名詞:癌症險是什麼?一次金、分項給付與實支實付,初期與重度、等待期怎麼看;罹患健保重大傷病範圍疾病(含癌症)時給付的:重大傷病險比較

全部公司國泰人壽 11富邦人壽 16新光人壽 8南山人壽 6凱基人壽 6台灣人壽 6
全部給付結構一次金 36混合 12分項 4實支實付 1全部保障期間一年期 8定期 37終身 8

符合條件 53 張。

商品給付結構與保額意義初期/輕度與重度首年規則等待期內罹癌重度給付後分項/精準醫療給付
國泰人壽11 張
好康愛防癌定期保險(外溢型)FMC・主約・定期一次金型保額=罹癌一次金額度保險金額=第 2 保單年度起癌症(重度)給付金額;初期/輕度 10%;身故與滿期為已繳保費 1.06 倍扣除已領保險金癌症(初期)或癌症(輕度):保額 10%癌症(重度):保額 100%重度扣除已領的初期/輕度第 1 保單年度內:初期/輕度、重度都只給付年繳應繳保費 1.06 倍;特定癌症第 2 保單年度起才給付90 天不給付,契約繼續契約繼續給付重度保險金後契約繼續,至保險年齡 90 歲保單週年日或身故才終止;第 2 保單年度起且在繳費期間內罹患重度才豁免保費3 項:特定癌症(重度)、骨折、特定手術
真愛平安防癌定期保險(電話行銷專屬)WRA・主約・定期電話行銷專屬一次金型保額=罹癌一次金額度保險金額=第 2 保單年度起癌症(重度)給付金額(與月繳保費年化總額 1.06 倍取大);身故、滿期另以月繳保費年化總額計算癌症(初期)或癌症(輕度):保額 20%癌症(重度):保額 100%重度扣除已領的初期/輕度第 1 保單年度內:初期/輕度給付月繳保費年化總額、重度給付年化總額 1.3 倍;特定癌症第 2 保單年度起才給付90 天契約終止,退還保費契約終止給付癌症(重度)保險金後契約終止2 項:初次罹患特定癌症、意外事故身故
豪康愛防癌定期保險(外溢型)MFB・主約・定期一次金型保額=罹癌一次金額度保險金額=第 2 保單年度起癌症(重度)給付金額;初期/輕度 10%;身故與滿期為已繳保費 1.06 倍扣除已領保險金癌症(初期)或癌症(輕度):保額 10%癌症(重度):保額 100%重度扣除已領的初期/輕度第 1 保單年度內:初期/輕度、重度都只給付年繳應繳保費 1.06 倍;特定癌症第 2 保單年度起才給付90 天不給付,契約繼續契約繼續給付重度保險金後契約繼續,至保險年齡 90 歲保單週年日或身故才終止;第 2 保單年度起且在繳費期間內罹患重度才豁免保費3 項:特定癌症(重度)、骨折、特定手術
樂康愛防癌定期健康保險(外溢型)DQB・主約・定期一次金型保額=罹癌一次金額度保險金額=第 2 保單年度起癌症(重度)一次給付的金額;初期/輕度給付保額 10%癌症(初期)或癌症(輕度):保額 10%癌症(重度):保額 100%重度扣除已領的初期/輕度第 1 保單年度內診斷確定:初期/輕度、重度都只給付第一年年繳應繳保費的 1.02 倍90 天契約終止,退還保費契約終止給付癌症(重度)保險金後契約終止;繳費期間內當期已繳的未到期保費不退沒有分項給付
樂無憂防癌定期健康保險(電話行銷專屬)DP4・主約・定期電話行銷專屬一次金型保額=罹癌一次金額度保險金額=第 2 保單年度起癌症(重度)給付金額(與月繳保費年化總額 1.06 倍取大);初期/輕度 20%癌症(初期)或癌症(輕度):保額 20%癌症(重度):保額 100%重度扣除已領的初期/輕度第 1 保單年度內:初期/輕度給付月繳保費年化總額、重度給付年化總額 1.3 倍,重度給付後契約終止;追蹤照護、標靶與豁免第 2 保單年度起才適用90 天契約終止,退還保費契約繼續第 2 保單年度起重度給付後契約繼續,追蹤照護、標靶領完才終止;第 1 保單年度重度給付後契約終止標靶2 項:癌症(重度)追蹤照護、癌症(重度)標靶藥物治療補助(第 2 保單年度起)
鍾愛守護防癌定期保險(電話行銷專屬)M27・主約・定期電話行銷專屬一次金型保額=罹癌一次金額度保險金額=第 2 保單年度起癌症(重度)給付金額(與月繳保費年化總額 1.06 倍取大);身故、滿期另以月繳保費年化總額計算癌症(初期)或癌症(輕度):保額 20%癌症(重度):保額 100%重度扣除已領的初期/輕度第 1 保單年度內:初期/輕度給付月繳保費年化總額、重度給付年化總額 1.3 倍;特定癌症第 2 保單年度起才給付90 天契約終止,退還保費契約終止給付癌症(重度)保險金後契約終止2 項:初次罹患特定癌症、完全失能
醫護康愛防癌定期健康保險(外溢型)DPC・主約・定期一次金型按單位或保額倍數給付保險金額以萬元為單位,各項按保額倍數給付:第 2 保單年度起初期/輕度 5 倍、重度 12 倍癌症(初期)或癌症(輕度):保額 5 倍癌症(重度):保額 12 倍重度扣除已領的初期/輕度第 1 保單年度內:初期/輕度與重度都只給付年繳應繳保費 1.06 倍,重度給付後契約終止;照護、標靶、營養補助與豁免保費第 2 保單年度起才適用90 天契約終止,退還保費契約繼續第 2 保單年度起重度給付後契約繼續,照護、標靶、營養補助領完才終止;第 1 保單年度重度給付後契約終止標靶3 項:癌症(重度)照護、癌症(重度)標靶藥物治療補助、癌症(重度)營養補助
鑫溢滿滿防癌定期保險(外溢型)(電話行銷專屬)DP3・主約・定期電話行銷專屬一次金型保額=罹癌一次金額度保險金額=第 2 保單年度起癌症(重度)給付金額(與月繳保費年化總額 1.1 倍取大);身故、滿期另以月繳保費年化總額計算癌症(初期)或癌症(輕度):保額 20%癌症(重度):保額 100%重度扣除已領的初期/輕度第 1 保單年度內:初期/輕度給付月繳保費年化總額、重度給付年化總額 1.3 倍,重度給付後契約終止90 天契約終止,退還保費契約繼續第 2 保單年度起重度給付後契約繼續,追蹤照護、標靶領完才終止;第 1 保單年度重度給付後契約終止標靶3 項:癌症(重度)追蹤照護、癌症(重度)標靶藥物治療補助(第 2 保單年度起)、完全失能(未曾符合重度給付)
IN康愛防癌定期健康保險(外溢型)DQ1・主約・定期一次金型保額=罹癌一次金額度保險金額=第 2 保單年度起癌症(重度)一次給付的金額;初期/輕度給付保額 10%癌症(初期)或癌症(輕度):保額 10%癌症(重度):保額 100%重度扣除已領的初期/輕度第 1 保單年度內診斷確定:初期/輕度、重度都只給付第一年年繳應繳保費的 1.02 倍;特定癌症(重度)第 2 保單年度起才給付90 天契約終止,退還保費契約終止給付癌症(重度)保險金後契約終止;繳費期間內當期已繳的未到期保費不退1 項:初次罹患特定癌症(重度)
自由配一年定期初次罹患癌症健康保險附約(外溢型)CFU・附約・一年期一次金型保額=罹癌一次金額度保險金額=續保年度癌症(重度)給付金額(扣除已領初期/輕度);初期/輕度為保額 20%癌症(初期)或癌症(輕度):保額 20%癌症(重度):保額 100%重度扣除已領的初期/輕度投保(或附加)後第 1 保單年度內診斷確定:初期/輕度給付保額 2%、重度給付保額 10%(扣除已領初期/輕度);續保年度才是 20%/100%90 天不給付,契約繼續契約終止給付癌症(重度)保險金後附約終止,當期未到期保費不退沒有分項給付
精準康愛防癌定期健康保險(外溢型)DR2・主約・定期混合型按單位或保額倍數給付保險金額為計算基準(DM:保額 10 萬元),各項按保額倍數給付,例如第 2 保單年度起重度 5 倍、自體免疫細胞治療 10 倍癌症(初期)或癌症(輕度):保額 1 倍癌症(重度):保額 5 倍重度扣除已領的初期/輕度第 1 保單年度內:各項只給付第 2 年起金額的 1/10(初期/輕度 10%、重度 50%、住院手術 20%、門診手術 1%、標靶/粒子/幹細胞移植 30%、自體免疫細胞治療 100%)90 天契約終止,退還保費契約繼續給付重度保險金後契約繼續,申領完第十二條至第二十條所有保險給付之日才終止標靶質子/粒子免疫細胞治療7 項:癌症住院手術醫療、癌症門診手術醫療、癌症(重度)標靶藥物治療補助、癌症(重度)特定粒子精準放射治療、實體癌症第四期自體免疫細胞治療、白血病造血幹細胞移植、惡性淋巴瘤造血幹細胞移植
富邦人壽16 張
金給力防癌健康保險CLV・主約・定期一次金型保額=罹癌一次金額度保險金額=癌症(重度)一次給付金額;初期、輕度各 5%;重度另按保額 2%/1% 按月給付安養金癌症(初期):保額 5%癌症(輕度):保額 5%癌症(重度):保額 100%條款沒有約定重度扣除已領的初期/輕度條款沒有首年較低給付的約定90 天契約自始無效(或解除),退還保費契約終止重度後免繳續期保費;安養金給付完畢後契約終止,不再給付身故、滿期2 項:癌症(重度)安養、癌症(重度)安養
真馨守護防癌終身健康保險CIB・主約・終身一次金型保額=罹癌一次金額度保險金額=第 2 保單年度起癌症(重度)給付金額(保額與年繳保費總和 1.06 倍取大);其他各項按保額比例癌症(初期)或癌症(輕度):保額 10%癌症(重度):保額 100%重度扣除已領的初期/輕度第 1 保單年度內:初期/輕度與重度都只給付年繳保費總和 1.06 倍;特定癌症第 2 保單年度起才給付90 天不給付,契約繼續契約繼續給付重度保險金後契約繼續(豁免保費),至身故或保險年齡 95 歲才終止3 項:首次罹患特定癌症(重度)、特定手術、特定傷病
真馨相守防癌定期健康保險CLX・主約・定期一次金型保額=罹癌一次金額度保險金額=第 2 保單年度起癌症(重度)給付金額(保額 100%);其他各項按保額比例癌症(初期)或癌症(輕度):保額 10%癌症(重度):保額 100%重度扣除已領的初期/輕度第 1 保單年度內:初期/輕度與重度都只給付年繳保費總和 1.06 倍;特定癌症第 2 保單年度起才給付90 天不給付,契約繼續契約繼續給付重度保險金後契約繼續(豁免保費),至身故或保險年齡 89 歲才終止3 項:首次罹患特定癌症(重度)、特定手術、特定傷病
豪愛守護防癌終身健康保險CIA・主約・終身一次金型保額=罹癌一次金額度保險金額=第 2 保單年度起癌症(重度)給付金額(保額與年繳保費總和 1.06 倍取大);其他各項按保額比例癌症(初期)或癌症(輕度):保額 10%癌症(重度):保額 100%重度扣除已領的初期/輕度第 1 保單年度內:初期/輕度與重度都只給付年繳保費總和 1.06 倍;特定癌症第 2 保單年度起才給付90 天不給付,契約繼續契約繼續給付重度保險金後契約繼續(豁免保費),至身故或保險年齡 95 歲才終止3 項:首次罹患特定癌症(重度)、特定手術、特定傷病
豪愛無憂防癌定期健康保險CLZ・主約・定期一次金型保額=罹癌一次金額度保險金額=第 2 保單年度起癌症(重度)給付金額(保額 100%);其他各項按保額比例癌症(初期)或癌症(輕度):保額 10%癌症(重度):保額 100%重度扣除已領的初期/輕度第 1 保單年度內:初期/輕度與重度都只給付年繳保費總和 1.06 倍;特定癌症第 2 保單年度起才給付90 天不給付,契約繼續契約繼續給付重度保險金後契約繼續(豁免保費),至身故或保險年齡 89 歲才終止3 項:首次罹患特定癌症(重度)、特定手術、特定傷病
銀向健康防癌定期健康保險CLY・主約・定期一次金型保額=罹癌一次金額度保險金額為計算基準;重度給付比例依保單年度:第 2 年 30%、3–5 年 60%、6–10 年 105%、11–15 年 110%、16–20 年 115%癌症(初期)或癌症(輕度)(第 2 年 3%、3–5 年 6%、6–10 年 10.5%、11–15 年 11%、16–20 年 11.5%)癌症(重度)(第 2 年 30%、3–5 年 60%、6–10 年 105%、11–15 年 110%、16–20 年 115%)重度扣除已領的初期/輕度第 1 保單年度:初期/輕度給付保額 1%;重度給付第 1 年年繳保費 1.06 倍;安養金每年 3%;前 5 年給付比例都低於保額90 天契約自始無效(或解除),退還保費契約終止重度給付後免繳續期保費,3 年安養金給付完畢後契約終止1 項:癌症(重度)安養
樂齡增福防癌定期健康保險CLQ・主約・定期一次金型保額=罹癌一次金額度保險金額=第 2–5 保單年度癌症(重度)給付金額;第 6 年起每 5 年增加 5%(最高 115%)癌症(初期)或癌症(輕度)(第 2–5 年 10%,之後每 5 年增 0.5%,最高 11.5%)癌症(重度)(第 2–5 年 100%,之後每 5 年增 5%,最高 115%)重度扣除已領的初期/輕度第 1 保單年度:初期/輕度給付保額 1%;重度給付年繳保費 1.06 倍90 天契約自始無效(或解除),退還保費契約終止給付重度保險金後契約終止沒有分項給付
癌無憂防癌定期健康保險CL70/CL75/CL80・主約・定期一次金型保額=罹癌一次金額度保險金額=第 2 保單年度起癌症(重度)給付基準(與已繳保費 1.1 倍取大);初期/輕度 20%;身故、滿期以已繳保費計算癌症(初期)或癌症(輕度):保額 20%癌症(重度):保額 100%條款沒有約定重度扣除已領的初期/輕度第 1 保單年度:初期/輕度給付當年度保險金額(已繳保費);重度給付已繳保費 1.03 倍90 天契約自始無效(或解除),退還保費契約終止給付重度保險金後契約終止,不再給付身故、滿期1 項:意外傷害身故
精準抗癌定期健康保險CLUA/CLUB・主約・3 年期混合型保額=罹癌一次金額度保險金額=首次罹患癌症(重度)給付金額;其他各項按保額比例(標靶藥物實支上限為保額 400%)癌症(初期)或癌症(輕度):保額 10%癌症(重度):保額 100%條款沒有約定重度扣除已領的初期/輕度條款沒有首年較低給付的約定90 天契約自始無效(或解除),退還保費契約終止給付重度保險金後,除標靶、機械手臂、質子、自體免疫細胞治療延續至重度診斷後 3 年(約定期間)外,其餘約定終止標靶質子/粒子免疫細胞治療機械手臂手術5 項:特定癌症(重度)、癌症(重度)標靶治療藥物費用(實支實付,重度診斷後 3 年內)、癌症(重度)特定機械手臂手術(重度診斷後 3 年內)、癌症(重度)質子治療(重度診斷後 3 年內)、實體癌第四期自體免疫細胞治療(重度診斷後 3 年內)
精準保護防癌定期健康保險CLW・主約・10 年期混合型依投保計劃別給付限投保 1 單位(DM),各項給付為附表一固定金額:第 2 保單年度起重度 10 萬元、初期/輕度 1 萬元癌症(初期)或癌症(輕度):第 2 保單年度起 1 萬元(第 1 年 5,000 元)癌症(重度):第 2 保單年度起 10 萬元(第 1 年年繳保費與 1 萬元取大)重度扣除已領的初期/輕度第 1 保單年度:住院日額以外各項只給付第 2 年起金額的一半或更低(重度為年繳保費與 1 萬元取大、粒子治療 3 萬、出院療養 2 萬);住院日額不打折90 天契約自始無效(或解除),退還保費契約繼續重度給付後契約繼續,治療給付至保險期間屆滿標靶基因檢測質子/粒子免疫細胞治療機械手臂手術10 項:癌症住院醫療、癌症特定粒子精準放射治療、癌症質子治療、白血病骨髓或幹細胞移植、惡性淋巴瘤骨髓或幹細胞移植、罹癌後癌症基因檢測、癌症標靶治療、實體癌第四期自體免疫細胞治療、癌症特定機械手臂手術、癌症(重度)出院療養
癌e優網路投保定期健康保險EHD・主約・10 年期網路投保混合型依投保計劃別給付以單位投保(DM 例:1 單位),各項給付為附表一固定金額:第 2 保單年度起重度 6 萬元、初期/輕度 1 萬元癌症(初期)或癌症(輕度):第 2 保單年度起 1 萬元(第 1 年 5,000 元)癌症(重度):第 2 保單年度起 6 萬元(第 1 年年繳保費與 1 萬元取大)重度扣除已領的初期/輕度第 1 保單年度:住院日額以外各項只給付第 2 年起金額的 50%–60%(重度為年繳保費與 1 萬元取大);住院日額不打折90 天契約自始無效(或解除),退還保費契約繼續重度給付後契約繼續,治療給付至保險期間屆滿標靶基因檢測質子/粒子機械手臂手術5 項:癌症住院醫療、癌症質子治療、罹癌後癌症基因檢測、癌症標靶治療、癌症特定機械手臂手術
愛鑫安防癌終身健康保險附約CWR4・附約・終身混合型按單位或保額倍數給付保險金額=投保單位數,各項按附表一每單位給付金額計算(每單位:罹癌 5 萬元、住院日額 1,500 元)癌症(初期)/癌症(輕度):每單位第 1–20 保單年度 7,500 元、第 21 保單年度起 11,250 元(重度金額的 15%)癌症(重度):每單位第 1–20 保單年度 5 萬元、第 21 保單年度起 7.5 萬元重度扣除已領的初期/輕度條款沒有首年較低給付的約定90 天契約自始無效(或解除),退還保費契約繼續罹癌後附約繼續,分項給付至累計達每單位 200 萬元上限、身故或保險年齡 110 歲才終止7 項:癌症住院醫療、癌症出院療養、癌症外科手術醫療、癌症門診醫療、癌症放射線治療、癌症化學治療、白血病骨髓或幹細胞移植
溢起防癌終身健康保險附約PCC5・附約・終身混合型按單位或保額倍數給付保險金額=投保單位數,各項按附表一每單位給付金額計算(每單位:罹癌 5 萬元、住院日額 1,200 元)癌症(初期)/癌症(輕度):每單位第 1–20 保單年度 7,500 元、第 21 保單年度起 11,250 元(重度金額的 15%)癌症(重度):每單位第 1–20 保單年度 5 萬元、第 21 保單年度起 7.5 萬元重度扣除已領的初期/輕度條款沒有首年較低給付的約定90 天契約自始無效(或解除),退還保費契約繼續罹癌後附約繼續,分項給付至身故或保險年齡 95 歲7 項:癌症住院醫療、癌症出院療養、癌症外科手術醫療、癌症門診醫療、癌症放射線治療、癌症化學治療、癌症(重度)安寧照護
真愛安康防癌定期健康保險附約CNR・附約・10 年期分項給付型保額=罹癌一次金額度保險金額=罹癌後癌症基因檢測保險金:罹癌後經專科醫師指示接受癌症基因檢測的一次給付金額沒有罹癌一次金,按項目給付條款沒有首年較低給付的約定90 天契約自始無效(或解除),退還保費契約終止給付後附約終止基因檢測1 項:罹癌後癌症基因檢測
愛精準防癌定期健康保險附約CMR・附約・10 年期分項給付型保額=罹癌一次金額度保險金額=癌症標靶治療保險金:罹癌後經專科醫師指示於醫院接受標靶治療的一次給付金額沒有罹癌一次金,按項目給付條款沒有首年較低給付的約定90 天契約自始無效(或解除),退還保費契約終止給付後附約終止標靶1 項:癌症標靶治療
愛實在一年期防癌醫療健康保險附約HSW1/HSW2/HSW3・附約・一年期實支實付型依投保計劃別給付保險金額=投保計劃別(計劃 1/2/3),對應自負額與給付限額(附表一)沒有罹癌一次金,按實際醫療費用給付條款沒有首年較低給付的約定90 天契約自始無效(或解除),退還保費契約繼續給付後附約繼續,每年總限額內可再給付2 項:癌症住院醫療費用(實支實付,同一次住院)、癌症門診醫療費用(實支實付,同一日門診)
新光人壽8 張
珍愛健康防癌終身保險FCA・主約・終身一次金型保額=罹癌一次金額度保險金額=第 3 保單年度起癌症(重度)給付基準(與應繳保費總和 1.06 倍取大);初期 5%、輕度 15%癌症(初期):保額 5%癌症(輕度):保額 15%癌症(重度):保額 100%條款沒有約定重度扣除已領的初期/輕度第 1–2 保單年度:初期、輕度、重度都只給付應繳保費總和 1.06 倍90 天契約終止,退還保費契約終止給付重度保險金後契約終止1 項:完全失能
愛有醫靠防癌定期健康保險P0A・主約・定期一次金型按單位或保額倍數給付保險金額以萬元為單位,各項按保額倍數給付:第 2 保單年度起初期/輕度 5 倍、重度 15 倍、追蹤照護每年 12 倍、標靶 20 倍癌症(初期)或癌症(輕度):保額 5 倍癌症(重度):保額 15 倍先領初期/輕度,重度仍全額給付第 1 保單年度:初期/輕度與重度都只給付年繳應繳保費 1.06 倍,重度給付後契約終止;追蹤照護、標靶與豁免第 2 保單年度起才適用90 天契約終止,退還保費契約繼續第 2 保單年度起重度給付後契約繼續,追蹤照護、標靶領完才終止;第 1 保單年度重度給付後契約終止標靶2 項:初次罹患癌症(重度)追蹤照護(第 2 保單年度起)、癌症(重度)標靶治療(第 2 保單年度起)
愛相挺防癌定期健康保險B4A・主約・定期一次金型保額=罹癌一次金額度保險金額=第 2 保單年度起癌症(重度)給付金額;初期/輕度 10%;身故與滿期為應繳保費總和 1.06 倍扣除已領癌症(初期)或癌症(輕度):保額 10%癌症(重度):保額 100%先領初期/輕度,重度仍全額給付第 1 保單年度:初期/輕度與重度都只給付應繳保費總和 1.06 倍;特定癌症第 2 保單年度起才給付90 天不給付,契約繼續契約繼續給付重度保險金後契約繼續(豁免保費),至身故或保險年齡 90 歲保單週年日2 項:初次罹患特定癌症(重度)、特定手術(附表二)
愛美力防癌定期健康保險C3A・主約・定期一次金型保額=罹癌一次金額度保險金額=第 2 保單年度起癌症(重度)給付金額;初期/輕度 10%;身故與滿期為應繳保費總和 1.06 倍扣除已領癌症(初期)或癌症(輕度):保額 10%癌症(重度):保額 100%先領初期/輕度,重度仍全額給付第 1 保單年度:初期/輕度與重度都只給付應繳保費總和 1.06 倍;特定癌症第 2 保單年度起才給付90 天不給付,契約繼續契約繼續給付重度保險金後契約繼續(豁免保費),至身故或保險年齡 90 歲保單週年日2 項:初次罹患特定癌症(重度)、特定手術(附表二)
新一年期防癌健康保險附約C2・附約・一年期一次金型保額=罹癌一次金額度保險金額=癌症(重度)給付金額;初期 5%、輕度 15%癌症(初期):保額 5%癌症(輕度):保額 15%癌症(重度):保額 100%條款沒有約定重度扣除已領的初期/輕度條款沒有首年較低給付的約定90 天契約終止,退還保費契約終止給付初期或輕度後附約繼續;給付重度後附約終止沒有分項給付
臻新關懷癌症一年期健康保險附約TCR・附約・一年期一次金型保額=罹癌一次金額度保險金額=續保年度癌症(重度)給付金額;初期/輕度 20%癌症(初期)或癌症(輕度):保額 20%癌症(重度):保額 100%重度扣除已領的初期/輕度投保或附加後第 1 保單年度:初期/輕度給付保額 5%、重度 25%;特定癌症只在續保年度給付90 天契約自始無效(或解除),退還保費契約終止給付癌症(重度)保險金後附約終止1 項:特定癌症(重度)
珍愛御守終身防癌健康保險附約J2A・附約・終身混合型按單位或保額倍數給付按投保單位計算:每單位重度一次金 5 萬元、住院每日 1,000 元、癌症身故 50 萬元癌症(初期)或癌症(輕度):每單位 5,000 元癌症(重度):每單位 5 萬元條款沒有約定重度扣除已領的初期/輕度條款沒有首年較低給付的約定90 天契約終止,退還保費契約繼續罹癌後附約繼續(重度可豁免保費),至分項累計達上限且已領一次金、身故或保險年齡屆滿 109 歲11 項:癌症住院醫療、癌症長期住院看護、癌症門診醫療、癌症化學醫療、癌症放射線醫療、癌症住院手術醫療、癌症門診手術醫療、癌症骨髓(幹細胞)移植手術、癌症乳房重建手術、癌症義肢裝設、癌症義齒裝設
新癌症終身健康保險附約(109)NCRB・附約・終身混合型按單位或保額倍數給付按投保單位計算:每單位罹癌(重度)15 萬元、住院每日 2,000 元癌症(初期):每單位 1 萬元癌症(輕度):每單位 3 萬元癌症(重度):每單位 15 萬元條款沒有約定重度扣除已領的初期/輕度條款沒有首年較低給付的約定90 天契約終止,退還保費契約繼續罹癌後附約繼續分項給付,至累計上限、身故或保險年齡 110 歲保單週年日標靶11 項:癌症住院醫療、癌症出院療養、癌症門診醫療、癌症門診放射線醫療、癌症門診化學醫療、癌症手術醫療、癌症骨髓移植手術、癌症義乳重建手術、癌症義肢裝設、癌症義齒裝設、癌症標靶治療
南山人壽6 張
心滿溢足癌症健康保險HC・主約・定期一次金型保額=罹癌一次金額度保險金額=第 2 保單年度起癌症(重度)給付金額,再乘健康促進係數(投保時 16 歲以上適用,第 3 保單年度起依健檢體位 S 級 1.05、A 級 1);初期/輕度 10%癌症(初期)或癌症(輕度):保額 10%癌症(重度):保額 100%條款沒有約定重度扣除已領的初期/輕度第 1 保單年度:初期/輕度與重度都只給付年繳應繳保費 1.1 倍90 天契約終止,退還保費契約終止給付重度保險金後契約終止沒有分項給付
長青滿溢癌症定期健康保險SC・主約・定期一次金型保額=罹癌一次金額度保險金額=第 2 保單年度起癌症(重度)給付金額;初期/輕度 10%癌症(初期)或癌症(輕度):保額 10%癌症(重度):保額 100%條款沒有約定重度扣除已領的初期/輕度第 1 保單年度:初期/輕度與重度都只給付年繳應繳保費 1.1 倍90 天契約終止,退還保費契約終止給付重度保險金後契約終止2 項:健康促進回饋金、防疫保健回饋金
美力相守癌症定期健康保險20HTSC・主約・定期一次金型按單位或保額倍數給付按投保單位計算:每單位首次罹癌 5 萬元+身心關懷 5 萬元;第 2 保單年度起重度另 40 萬元癌症(初期、輕度、重度皆給付):每單位 5 萬元+身心關懷 5 萬元癌症(重度):第 2 保單年度起另加每單位 40 萬元與 5 年生活照護第 1 保單年度首次罹患重度:重度癌症保險金只給付每單位 5 萬元,生活照護與特定重度癌症第 2 保單年度起才給付90 天契約終止,退還保費契約終止首次罹患重度並給付後契約終止;生活照護金在契約終止後仍給付至 5 年期滿5 項:癌症身心關懷、重度癌症生活照護(第 2 保單年度起罹患重度)、特定重度癌症、乳癌護理、健康促進回饋金/防疫保健回饋金
情溢相挺癌症定期健康保險20HTBC・主約・定期一次金型按單位或保額倍數給付按投保單位計算:每單位首次罹癌 5 萬元+身心關懷 5 萬元;第 2 保單年度起重度另 40 萬元癌症(初期、輕度、重度皆給付):每單位 5 萬元+身心關懷 5 萬元癌症(重度):第 2 保單年度起另加每單位 40 萬元與 5 年生活照護第 1 保單年度首次罹患重度:重度癌症保險金只給付每單位 5 萬元,生活照護與特定重度癌症第 2 保單年度起才給付90 天契約終止,退還保費契約終止首次罹患重度並給付後契約終止;生活照護金在契約終止後仍給付至 5 年期滿4 項:癌症身心關懷、重度癌症生活照護(第 2 保單年度起罹患重度)、特定重度癌症、健康促進回饋金/防疫保健回饋金
滿溢久久2癌症醫療健康保險HCAB2・主約・定期混合型按單位或保額倍數給付按投保單位計算:每單位重度一次金 5 萬元、住院每日 1,000 元;一次金再乘健康促進係數(投保時 16 歲以上適用,第 3 保單年度起依健檢體位 S 級 1.05、A 級 1)癌症(初期):每單位 5,000 元癌症(輕度):每單位 1 萬元癌症(重度):每單位 5 萬元條款沒有首年較低給付的約定90 天契約終止,退還保費契約繼續罹癌後契約繼續(重度豁免保費)分項給付,至累計上限、身故或保險年齡 95 歲保單年度末6 項:癌症住院醫療、癌症長期住院醫療、癌症出院療養、癌症門診醫療、癌症放射線治療、癌症化學治療(抗癌化學藥物注射)
滿溢久久2癌症醫療健康保險附約HCAR2・附約・定期混合型按單位或保額倍數給付按投保單位計算:每單位重度一次金 5 萬元、住院手術每次 15,000 元;一次金再乘健康促進係數(投保時 16 歲以上適用,第 3 保單年度起依健檢體位 S 級 1.05、A 級 1)癌症(初期):每單位 5,000 元癌症(輕度):每單位 1 萬元癌症(重度):每單位 5 萬元條款沒有首年較低給付的約定90 天契約終止,退還保費契約繼續罹癌後附約繼續(重度豁免保費),至累計上限、身故或保險年齡 95 歲保單年度末7 項:癌症住院手術醫療、癌症門診切除手術醫療、白血病骨髓或幹細胞移植、惡性淋巴瘤骨髓或幹細胞移植、癌症乳房重建手術(女性,水袋植入或皮瓣移植)、癌症義肢裝設、癌症義齒裝設
凱基人壽6 張
真康健癌症定期健康保險AADDC・主約・定期一次金型按單位或保額倍數給付保險金額以萬元為單位,各項按保額倍數給付:第 2 保單年度起初期/輕度 2 倍、重度 20 倍、生活照護每年 4 倍癌症(初期)或癌症(輕度):保額 2 倍癌症(重度):保額 20 倍重度扣除已領的初期/輕度第 1 保單年度:初期/輕度與重度都只給付應已繳保費 1.06 倍,重度給付後契約終止;生活照護與豁免第 2 保單年度起才適用90 天契約終止,退還保費契約繼續限第 2 保單年度起罹患重度:給付後契約繼續(豁免保費)至生活照護領完;第 1 保單年度罹患重度則給付後契約終止1 項:重度癌症生活照護(第 2 保單年度起罹患重度)
愛有溢靠防癌定期健康保險ACDDC・主約・定期一次金型保額=罹癌一次金額度保險金額=第 2 保單年度起癌症(重度)給付金額;初期/輕度 10%;身故與滿期以應已繳保費 1.06 倍為基礎癌症(初期)或癌症(輕度):保額 10%癌症(重度):保額 100%重度扣除已領的初期/輕度第 1 保單年度:初期/輕度與重度都只給付應已繳保費 1.06 倍;特定癌症第 2 保單年度只給付 10%90 天不給付,契約繼續契約繼續給付重度保險金後契約繼續,至身故或保險年齡 90 歲保單週年日;第 2 保單年度起且在繳費期間內罹患重度才豁免保費1 項:初次罹患特定癌症(重度)
好活力一年期防癌健康保險附約MAJIXA・附約・一年期一次金型保額=罹癌一次金額度保險金額=癌症(重度)給付金額(扣除已領初期、輕度);初期 10%、輕度 20%癌症(初期):保額 10%癌症(輕度):保額 20%癌症(重度):保額 100%重度扣除已領的初期/輕度條款沒有首年較低給付的約定90 天契約終止,退還保費契約終止給付重度保險金後附約終止沒有分項給付
新活力癌症定期健康保險附約ABDDC・附約・定期一次金型按單位或保額倍數給付保險金額以萬元為單位:第 2 保單年度起初期/輕度 1 倍、重度 20 倍癌症(初期)或癌症(輕度):保額 1 倍癌症(重度):保額 20 倍重度扣除已領的初期/輕度第 1 保單年度:初期/輕度與重度都只給付應已繳保費 1.06 倍90 天契約終止,退還保費契約終止給付重度保險金後附約終止,當期未到期保費不退沒有分項給付
新康健終身防癌健康保險(97)MSCN・主約・終身混合型按單位或保額倍數給付按投保單位計算(附件二):每單位初次罹癌 5 萬元、癌症身故 15 萬元、住院每日 1,000 元原位癌:每單位 2,500 元(初次罹患癌症保險金的 5%)原位癌以外的癌症:每單位 5 萬元重度扣除已領的初期/輕度條款沒有首年較低給付的約定90 天契約自始無效(或解除),退還保費契約繼續罹癌後契約繼續(豁免保費)分項給付,至累計上限或癌症身故12 項:初次罹患特定癌症、癌症每次住院醫療、癌症每次住院手術費用、癌症每次門診手術費用、癌症出院後療養、癌症門診醫療、癌症放射線醫療、癌症化學醫療、癌症骨髓移植、癌症義肢裝設、癌症義齒裝設、癌症乳房重建手術
新癌症五年定期醫療保險附約MAJIQA・附約・5 年期分項給付型按單位或保額倍數給付按投保單位計算:每單位住院每日 500 元沒有罹癌一次金,按項目給付條款沒有首年較低給付的約定90 天契約終止,退還保費契約繼續給付後附約繼續,累計達每單位 50 萬元才終止標靶9 項:癌症住院醫療、癌症住院手術、癌症出院後療養、癌症門診醫療、癌症放射線醫療、癌症化學治療(含標靶藥物)、癌症骨髓移植、癌症義肢裝設、癌症義齒裝設
台灣人壽6 張
守愛溢生防癌定期健康保險主約・定期一次金型保額=罹癌一次金額度保險金額=第 2 保單年度起癌症(重度)給付基準(與年繳應繳保費總和 1.06 倍取大);初期 5%、輕度 15%癌症(初期)(與年繳應繳保費總和 1.06 倍取大):保額 5%癌症(輕度)(與年繳應繳保費總和 1.06 倍取大):保額 15%癌症(重度)(與年繳應繳保費總和 1.06 倍取大):保額 100%重度扣除已領的初期/輕度第 1 保單年度內初次罹患任何等級癌症(含初期、輕度):只給付年繳應繳保費總和 1.06 倍,契約終止90 天契約終止,退還保費契約終止給付重度保險金後契約終止;第 2 保單年度起給付初期、輕度後契約繼續1 項:特定部位癌症(重度)
鳳守愛防癌定期健康保險主約・定期一次金型保額=罹癌一次金額度保險金額=第 2 保單年度起癌症(重度)給付金額;初期/輕度 10%;身故與期滿退還年繳應繳保費總和 1.02 倍扣除已領癌症(初期)或癌症(輕度):保額 10%癌症(重度):保額 100%重度扣除已領的初期/輕度第 1 保單年度內初次罹患任何等級癌症(含初期、輕度):只給付年繳應繳保費總和 1.02 倍,契約終止90 天不給付,契約繼續契約繼續第 2 保單年度起給付初期/輕度、重度後契約繼續(重度豁免保費)至 89 歲;第 1 保單年度罹癌給付後契約終止3 項:初次罹患特定部位癌症(重度)、特定手術醫療(附表二)、特定手術療養
龍守愛防癌定期健康保險主約・定期一次金型保額=罹癌一次金額度保險金額=第 2 保單年度起癌症(重度)給付金額;初期/輕度 10%;身故與期滿退還年繳應繳保費總和 1.02 倍扣除已領癌症(初期)或癌症(輕度):保額 10%癌症(重度):保額 100%重度扣除已領的初期/輕度第 1 保單年度內初次罹患任何等級癌症(含初期、輕度):只給付年繳應繳保費總和 1.02 倍,契約終止90 天不給付,契約繼續契約繼續第 2 保單年度起給付初期/輕度、重度後契約繼續(重度豁免保費)至 89 歲;第 1 保單年度罹癌給付後契約終止3 項:初次罹患特定部位癌症(重度)、特定手術醫療(附表二)、特定手術療養
愛滿溢一年定期癌症健康保險附約附約・一年期一次金型保額=罹癌一次金額度保險金額=續保年度癌症(重度)給付金額(扣除已領初期、輕度);初期 5%、輕度 15%癌症(初期):保額 5%癌症(輕度):保額 15%癌症(重度):保額 100%重度扣除已領的初期/輕度投保(或附加)後第 1 保單年度:初期 1%、輕度 3%、重度 20%(扣除已領);特定部位癌症只在續保年度給付90 天契約終止,退還保費契約終止診斷確定罹患重度時附約終止(不影響重度給付)1 項:特定部位癌症(重度)
好滿溢一年定期癌症醫療健康保險附約附約・一年期混合型保額=住院日額,其他項目按日額倍數保險金額=單位日額(癌症住院每日給付額),其他各項按日額倍數:罹癌 50 倍(第 2 保單年度起)、手術 10 倍、癌症身故 100 倍罹癌一次金(不分等級):日額 50 倍第 1 保單年度診斷確定:初次罹患癌症保險金只給付單位日額 10 倍90 天契約終止,退還保費契約繼續罹癌後附約繼續分項給付;因癌症身故給付後附約終止3 項:癌症住院日額、癌症手術醫療、癌症門診醫療
藥安心一年定期癌症精準醫療健康保險附約附約・一年期分項給付型依投保計劃別給付投保計劃一/二:基因檢測 10/15 萬元、標靶藥物累計上限 300/500 萬元(附表一)沒有罹癌一次金,按項目給付條款沒有首年較低給付的約定90 天契約終止,退還保費契約終止初次罹癌後附約不能再續保,但不影響罹癌後 3 年內的給付標靶基因檢測2 項:罹癌後癌症基因檢測、罹癌後癌症標靶治療藥物

「保額 100%」「保額 20 倍」是第 2 保單年度起(一年期為續保年度)的給付;有些主約是保額與已繳保費倍數取大,原文見各商品頁。日額型的保額是癌症住院每日給付額,一次金寫成「日額 N 倍」。按單位計或給付隨年度變動的商品直接列條款寫的金額,不換算成單一比例。精準醫療標籤依分項名稱標示(標靶、基因檢測、質子/粒子、免疫細胞治療、機械手臂手術),給付條件見商品頁。

各家條款大多相同的地方

  • 53 張的癌症等待期間都是 90 天,從契約生效日起算。
  • 53 張要求癌症經病理檢驗確定。
  • 47 張分初期/輕度與重度給付,其中 45 張把原位癌歸在初期(或給付較低比例);9 張把初期、輕度分開給付。
  • 一年期 8 張中 6 張保證續保(最後可續保年齡 71–85 歲),續保保費依當時費率計算。

以上依本頁資料統計,個別商品以商品頁的條號與原文為準。

比較時要看的差異

  • 等待期間內罹癌:14 張契約自始無效(或解除)並退還保費,27 張契約終止並退費,12 張只是不給付、契約繼續。
  • 首年:37 張第 1 保單年度給付較低,其中 28 張只給付已繳保費的倍數;16 張沒有首年較低給付的約定。
  • 保額意義:33 張保額就是一次金額度,15 張按單位或保額倍數給付(5 張重度一次金達保額 2 倍以上),1 張保額是住院日額,4 張依計劃別。
  • 分初期與重度的商品中,31 張重度扣除已領的初期/輕度,3 張重度仍全額給付,9 張條款沒有約定。
  • 重度(或主要給付)後契約繼續 29 張;有豁免保費約定 24 張;有標靶、基因檢測等精準醫療分項 13 張。

業務員:客戶問「原位癌賠不賠、第一年賠多少」

商品頁把 16 個條款項目整理在同一頁、附條號與原文,可以直接傳給客戶對照。保單說得清的儲蓄險解說工具可免費試用 14 天。

免費試用

資料來源:各保險公司官網公開的保單條款與商品簡介(2026-11-02 取得),每張商品的官方條款連結在商品頁。條款引文由本站整理並逐字核對;給付以保單條款與保險公司理賠認定為準,不構成投保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