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雄人壽千禧一年期定期壽險
CSD・主約・一年期・平準型
重點
- 保障期間
- 1 年期;期滿保證續保
- 給付
- 身故:身故時,保險公司按保險金額給付身故保險金;失能:有附表(完全失能表)所列完全失能情事之一者,保險公司按保險金額給付完全失能保險金
- 保額型態
- 平準型:身故保險金依保險金額給付;條款沒有保險金額逐年遞減的約定
- 續保與轉換
- 期滿前 15 日內可申請續保;除保險公司經核准停止銷售本契約或被保險人逾續保年齡外,保險公司不得拒絕;續保年齡最高不得逾 95 歲;轉換:保證更約:期滿前 15 日內不具可保性證明可申請將本契約更約為終身壽險或養老壽險;更約後身故保險金額不得超過本契約身故保險金額
這張商品要特別注意的地方
- 條款有轉換、改換或更約為終身壽險、養老壽險等其他壽險的約定(轉換權項目)
自殺除外
被保險人故意自殺不給付;自契約連續投保滿二年後故意自殺者,保險公司仍負給付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之責任
條款項目(附條號與原文)
共 16 項;點「條款原文」展開逐字引文,多段引文之間以「……」省略。
- 身故保險金
身故時,保險公司按保險金額給付身故保險金
第九條・條款原文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身故者,本公司按保險金額給付「身故保險金」。」
- 完全失能(或一級失能)給付
有附表(完全失能表)所列完全失能情事之一者,保險公司按保險金額給付完全失能保險金
第九條・條款原文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有附表(完全失能表)所列完全失能情事之一者,本公司按保險金額給付「完全失能保險金」。」
- 其他給付
條款沒有這項約定
- 滿期給付
條款沒有滿期給付的約定
- 保額型態(平準或遞減)
身故保險金依保險金額給付;條款沒有保險金額逐年遞減的約定
第九條・條款原文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身故者,本公司按保險金額給付「身故保險金」。」
- 保障期間與繳費年期
1 年期;期滿保證續保
第四條・條款原文
「本契約的保險期間為一年。」
- 投保年齡
條款沒有這項約定
- 續保
期滿前 15 日內可申請續保;除保險公司經核准停止銷售本契約或被保險人逾續保年齡外,保險公司不得拒絕;續保年齡最高不得逾 95 歲
第四條・條款原文
「要保人得於本契約保險期間屆滿前十五日內,不具可保性證明向本公司申請續保。」
……「但被保險人之續保年齡最高不得逾九十五歲。」
……「除本公司經主管機關核准停止銷售本契約或被保險人逾續保年齡之限制外,本公司不得拒絕續保。」
- 轉換權
保證更約:期滿前 15 日內不具可保性證明可申請將本契約更約為終身壽險或養老壽險;更約後身故保險金額不得超過本契約身故保險金額
第五條・條款原文
「要保人得於本契約保險期間屆滿前十五日內,不具可保性證明向本公司申請將本契約更約為終身壽險或養老壽險。」
……「更約後新契約身故保險金額不得超過本契約身故保險金額」
- 體況分類
沒有優體、標準體等體況分類的約定(見資料備註)
- 自殺除外
被保險人故意自殺不給付;自契約連續投保滿二年後故意自殺者,保險公司仍負給付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之責任
第十四條・條款原文
「二、被保險人故意自殺或自成完全失能。」
……「但自契約連續投保滿二年後故意自殺者,本公司仍負給付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之責任。」
- 其他除外責任
要保人故意致被保險人於死、被保險人故意自殺或自成完全失能、被保險人因犯罪處死或拒捕或越獄致死或完全失能
第十四條・條款原文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公司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一、要保人故意致被保險人於死。二、被保險人故意自殺或自成完全失能。但自契約連續投保滿二年後故意自殺者,本公司仍負給付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之責任。三、」
- 未滿 15 足歲身故(保險法第 107 條)
條款沒有另寫(依保險法第 107 條)
- 受監護宣告
訂立契約時為受監護宣告尚未撤銷者:身故保險金變更為喪葬費用保險金;喪葬費用保險金額總和(不限本公司)不得超過遺產稅喪葬費扣除額之半數,超過部分保險公司不負給付責任,並無息退還該超過部分之已繳保險費
第九條・條款原文
「訂立本契約時,以受監護宣告尚未撤銷者為被保險人,其身故保險金變更為喪葬費用保險金。」
……「前項被保險人於民國九十九年二月三日(含)以後所投保之喪葬費用保險金額總和(不限本公司),不得超過訂立本契約時遺產及贈與稅法第十七條有關遺產稅喪葬費扣除額之半數,其超過部分本公司不負給付責任,本公司並應無息退還該超過部分之已繳保險費。」
- 身故保險金分期給付
條款沒有這項約定
- 豁免保費
條款沒有這項約定
資料備註
- 官網沒有提供這張商品的商品簡介(DM),投保年齡與保額範圍以保險公司為準(本頁不推論)
- 條款沒有優體、標準體等體況分類的約定;官網沒有提供 DM,費率差異以保險公司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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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給客戶
登入後可傳給客戶,客戶不用登入業務員:把這頁傳給客戶
把這張定期壽險的條款重點傳給客戶:保額型態、保障期間、續保轉換與自殺除外都在同一頁、附條號與原文,客戶不用登入。免費試用 14 天。
免費試用 14 天資料來源:遠雄人壽官網公開的保單條款與商品簡介(2026-11-03 取得)。本頁由保單說得清整理,引文逐字核對條款原文;給付以保單條款與保險公司理賠認定為準,不構成投保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