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單說得清

更新:2026-11-02

重大疾病險、特定傷病險比較:6 家壽險 50 張條款

重大疾病險與特定傷病險不看健保重大傷病證明,只要經醫師診斷符合條款寫的疾病定義就給付。本頁整理 6 家壽險公司 50 張:保障剛好是七項重大疾病的 16 張,七項之外再加特定傷病的 26 張(最多 41 項),不含完整七項的 8 張;17 張分輕度/重度給付。每一項附條號與條款原文,點商品看完整 18 個項目。

公司依固定順序排列,同一家公司內依主約/附約、名稱排序,不代表優劣。本頁只整理保險公司公開的條款與商品簡介,不推薦特定商品;給付以保單條款與保險公司理賠認定為準。以健保重大傷病範圍為準的 29 張在重大傷病險比較。

先了解名詞:重大疾病險是什麼?七項重大疾病、輕度與重度、和重大傷病險的差別;逐年保費與總保費:保費試算

全部公司國泰人壽 4富邦人壽 13新光人壽 8南山人壽 11凱基人壽 4台灣人壽 10
全部保障期間一年期 14定期 26終身 10全部幣別新臺幣 47美元 3

符合條件 13 張。七項重大疾病:急性心肌梗塞(重度)、冠狀動脈繞道手術、末期腎病變、腦中風後障礙(重度)、癌症(重度)、癱瘓(重度)、重大器官移植或造血幹細胞移植。

商品保障項目分級與給付首年給付等待期間保障期間與續保身故/期滿
富邦人壽13 張
丰彩人生重大疾病一年定期保險SWW・主約・一年期七項重大疾病+5 項條款定義共 12 項另含:心臟瓣膜開心手術、主動脈外科置換手術、腦血管動脈瘤開顱手術、嚴重頭部創傷、嚴重第三度燒燙傷保額 100%重大疾病、特定傷病都按罹患時的保險金額給付(首次投保年度的癌症(重度)除外)首次投保的保單年度(不含續保)罹患癌症(重度)只給付保險金額 10%;其他重大疾病與特定傷病首年即按保險金額給付30 天;重大疾病(7 項) 90 天意外所致不受等待期間限制續保時不受等待期間限制一年期,保證續保至 70 歲身故:身故按保險金額給付(完全失能也按保險金額給付)期滿:沒有期滿或生存給付
分齡守護重大疾病暨特定傷病健康保險XDZ・主約・定期七項重大疾病+22 項條款定義共 29 項另含:嚴重再生不良性貧血、腦血管動脈瘤開顱手術、急性腦炎併神經障礙後遺症、嚴重阿茲海默氏症 等,另 18 項保額 100%第 2 保單年度起:重大疾病、特定傷病都按保險事故日當時的保險金額給付保額 20%(第 2 年起):分齡特定項目(罹患時 20–39 歲:重大器官移植或造血幹細胞移植、嚴重肌肉失養症、嚴重全身性紅斑性狼瘡腎病變、嚴重頭部創傷)保額 20%(第 2 年起):分齡特定項目(罹患時 40–59 歲:急性心肌梗塞(重度)、癌症(重度)中的乳癌及大腸癌、病毒性猛暴性肝炎合併肝衰竭)保額 20%(第 2 年起):分齡特定項目(罹患時 60 歲以上:腦中風後障礙(重度)、嚴重阿茲海默氏症、嚴重巴金森氏症、嚴重類風濕性關節炎)第 1 保單年度:重大疾病、特定傷病都只給付年繳保費總和的 1.02 倍,契約終止30 天;重大疾病(7 項) 90 天意外所致不受等待期間限制保障並繳費至保險年齡屆滿 90 歲身故:沒有身故給付期滿:沒有期滿或生存給付
欣真心關懷重大疾病暨特定傷病終身健康保險SWB5・主約・終身七項重大疾病+27 項條款定義共 34 項另含:完全依賴胰島素糖尿病(23 歲前)、風濕性心瓣疾病(23 歲前)、川崎病併有心臟併發症(23 歲前)、史底耳氏病(23 歲前) 等,另 22 項輕度/初期:癌症(輕度)癌症(輕度) 保額 5%;第一類重大疾病暨特定傷病(24 項) 保額 100%;第二類重大疾病暨特定傷病(9 項) 保額 150%重度給付不扣除已領的輕度第一類:保險金額與年繳保費總和 1.1 倍取大;第二類:同樣取大後再加保險金額 50%保額 50%:第二類重大疾病暨特定傷病(腦中風後障礙(重度)、癱瘓(重度)、嚴重阿茲海默氏症等 9 項)條款沒有首年較低給付的約定30 天;癌症(輕度)、癌症(重度) 90 天意外所致不受等待期間限制投保時 0 歲且罹患新生兒先天性代謝異常篩檢項目所列疾病者,不受等待期間限制終身(保障至保險年齡 99 歲);繳費 20 年身故:身故給付當年度保險金額,即年繳保費總和的 1.1 倍(未滿 15 足歲身故退還年繳保費總和 1.1 倍)期滿:保險年齡屆滿 99 歲仍生存,給付當年度保險金額(年繳保費總和 1.1 倍)作為祝壽保險金
樂安馨定期健康保險XDX・主約・定期4 項條款定義共 4 項項目:急性心肌梗塞(重度)、冠狀動脈繞道手術、腦中風後障礙(重度)、主動脈外科置換手術不含:末期腎病變、癌症(重度)、癱瘓(重度)、重大器官移植或造血幹細胞移植保額 100%第 2 保單年度起按保險金額給付第 1 保單年度只給付年繳保費總和的 1.02 倍,契約終止30 天條款沒有意外所致免等待的約定保險期間 10/15/20 年,繳費同保險期間身故:沒有身故給付期滿:保險期間內未發生特定重大疾病或特定傷病、期滿仍生存:給付年繳保費總和 10%(無理賠回饋保險金)
樂享護定期健康保險XDW・主約・定期6 項條款定義共 6 項項目:末期腎病變、慢性肝病合併肝衰竭、病毒性猛暴性肝炎合併肝衰竭、嚴重肝硬化症、嚴重頭部創傷、嚴重第三度燒燙傷不含:急性心肌梗塞(重度)、冠狀動脈繞道手術、腦中風後障礙(重度)、癌症(重度)、癱瘓(重度)、重大器官移植或造血幹細胞移植保額 100%第 2 保單年度起按保險金額給付第 1 保單年度只給付年繳保費總和的 1.02 倍,契約終止30 天意外所致不受等待期間限制保險期間 10/15/20 年,繳費同保險期間身故:沒有身故給付期滿:保險期間內未發生特定重大疾病或特定傷病、期滿仍生存:給付年繳保費總和 10%(無理賠回饋保險金)
樂長愛定期健康保險XDV・主約・定期5 項條款定義共 5 項項目:癌症(重度)、重大器官移植或造血幹細胞移植、腦血管動脈瘤開顱手術、良性腦腫瘤併神經障礙後遺症輕度/初期:癌症(輕度)不含:急性心肌梗塞(重度)、冠狀動脈繞道手術、末期腎病變、腦中風後障礙(重度)、癱瘓(重度)癌症(輕度) 保額 10%(第 1 年保額 1%,第 2 年起);特定重大疾病、特定傷病(扣除已領輕度) 保額 100%(第 2 年起)重度給付時扣除已領的輕度第 2 保單年度起按保險事故日當時的保險金額給付,扣除已領的癌症(輕度)保險金第 1 保單年度:癌症(輕度)只給付保險金額 1%;特定重大疾病、特定傷病只給付年繳保費總和 1.02 倍30 天;癌症(輕度、重度) 90 天意外所致不受等待期間限制保險期間 10/15/20 年,繳費同保險期間身故:沒有身故給付期滿:保險期間內未發生任何保險事故、期滿仍生存:給付年繳保費總和 10%(無理賠回饋保險金)
鍾情一生重大疾病終身健康保險(乙型)SWD1・主約・終身七項重大疾病+4 項條款定義共 11 項輕度/初期:急性心肌梗塞(輕度)、腦中風後障礙(輕度)、癌症(輕度)、癱瘓(輕度)輕度重大疾病 保額 5%;重度重大疾病(曾領輕度) 保額 100%;重度重大疾病(未曾罹患輕度) 保額 105%輕度給付一次(5%),之後重度再給付保險金額;未曾領輕度者重度給付 1.05 倍且不再給付輕度重度:保險金額;罹患重度前未曾罹患輕度者改給付保險金額 1.05 倍(之後不再給付輕度)條款沒有首年較低給付的約定90 天意外所致不受等待期間限制終身(保險年齡屆滿 99 歲時契約終止);繳費 10 年身故:沒有身故給付期滿:沒有期滿或生存給付
e真心重大疾病一年期健康保險(甲型)EDA1・主約・一年期保障型保險商品平台商品(網路投保)七項重大疾病條款定義共 7 項保額 100%按保險事故日的保險金額給付,首年沒有打折條款沒有首年較低給付的約定90 天意外所致不受等待期間限制續保時不受等待期間限制一年期,保證續保至 70 歲身故:沒有身故給付期滿:沒有期滿或生存給付
e關懷重大疾病定期健康保險(甲型)EDB1・主約・定期保障型保險商品平台商品(網路投保)七項重大疾病條款定義共 7 項保額 100%按保險事故日的保險金額給付,首年沒有打折條款沒有首年較低給付的約定90 天意外所致不受等待期間限制定期身故:沒有身故給付期滿:沒有期滿或生存給付
美好真心外幣特定傷病終身健康保險附約FDG・附約・終身・美元22 項條款定義共 22 項項目:嚴重再生不良性貧血、腦血管動脈瘤開顱手術、急性腦炎併神經障礙後遺症、嚴重阿茲海默氏症 等,另 18 項不含七項重大疾病保額 100%按保險事故日當時的保險金額給付,首年沒有打折條款沒有首年較低給付的約定30 天意外所致不受等待期間限制美元保單;終身(保險年齡屆滿 100 歲時附約終止);繳費 20 年身故:沒有身故給付期滿:沒有期滿或生存給付
美優外幣重大疾病終身健康保險附約(甲型)FDF・附約・終身・美元七項重大疾病條款定義共 7 項保額 100%第 2 保單年度起:保險金額與年繳保費總和 1.06 倍取大者第 1 保單年度只給付年繳保費總和的 1.06 倍,附約終止90 天意外所致不受等待期間限制美元保單;終身(保險年齡屆滿 100 歲時附約終止);繳費 20 年身故:沒有身故給付期滿:沒有期滿或生存給付
真心重大疾病暨特定傷病定期健康保險附約SWZ・附約・定期七項重大疾病+7 項條款定義共 14 項另含:心臟瓣膜開心手術、主動脈外科置換手術、腦血管動脈瘤開顱手術、嚴重頭部創傷、嚴重第三度燒燙傷、慢性肝病合併肝衰竭、嚴重肝硬化症保額 100%保險金額與年繳保費總和 1.1 倍取大(第 1 保單年度的癌症(重度)除外)第 1 保單年度罹患癌症(重度)只給付保險金額 10% 與年繳保費總和 1.1 倍取大者;其他重大疾病與特定傷病第 1 年起即按保險金額給付30 天;重大疾病(7 項) 90 天意外所致不受等待期間限制保障並繳費至保險年齡屆滿 84 歲身故:沒有身故給付期滿:沒有期滿或生存給付
醫樣安心重大疾病一年定期健康保險附約UCR・附約・一年期七項重大疾病+5 項條款定義共 12 項另含:心臟瓣膜開心手術、主動脈外科置換手術、腦血管動脈瘤開顱手術、嚴重頭部創傷、嚴重第三度燒燙傷保額 100%重大疾病、特定傷病都按罹患時的保險金額給付(首次投保年度的癌症(重度)除外)首次投保的保單年度(不含續保)罹患癌症(重度)只給付保險金額 10%;其他重大疾病與特定傷病首年即按保險金額給付30 天;重大疾病(7 項) 90 天意外所致不受等待期間限制續保時不受等待期間限制一年期,保證續保至 70 歲(子女至 23 歲)身故:沒有身故給付期滿:沒有期滿或生存給付

「保額 100%」是重度(或主要項目)的給付比例;多數主約是保額與已繳保費倍數取大,原文見各商品頁。乘健康促進係數的商品,係數依健檢體位而定,條款寫明適用的保單年度。

保障項目與分級

  • 50 張中 42 張包含完整的七項重大疾病;16 張只保這七項,26 張另加特定傷病(例如嚴重阿茲海默氏症、心臟瓣膜開心手術),條款定義的項目從 4 項到 41 項。
  • 8 張不含完整的七項(例如不保癌症,或只保心血管、肝臟相關項目),其中 2 張完全不含七項重大疾病,保的是另列的嚴重特定傷病。
  • 17 張分級給付,最低一級為保額 5–20%;6 張分三級(例如初期癌症、輕度、重度)。重度給付時 7 張扣除已領的輕度、5 張不扣除、3 張條款沒有扣除的約定。
  • 7 張的給付乘健康促進係數,依定期健檢的體位調整。

等待期間、首年與保障期間

  • 等待期間 30 天的 44 張、90 天的 6 張;38 張對癌症等項目另訂較長的等待期。意外所致不受等待期間限制的 39 張,只有部分項目(例如意外所致癱瘓、器官移植)不受限制的 9 張,條款沒有這項約定的 2 張。
  • 首年:7 張第 1 保單年度只給付已繳保費的倍數,6 張按保額打折,37 張沒有首年較低給付的約定。
  • 一年期 14 張(14 張保證續保,續保年齡上限 70–85 歲,續保保費不保證)、定期 26 張、終身 10 張;美元保單 3 張。
  • 身故給付 14 張有、期滿或生存給付 14 張有;3 張給付後契約仍繼續有效(例如每年給付生活補助或療養保險金)。

以上依本頁資料統計,個別商品以商品頁的條號與原文為準。

業務員:客戶問「輕度也會賠嗎」

商品頁把保障項目、輕度/重度給付、等待期間與除外責任整理在同一頁、附條號與原文,可以直接傳給客戶對照。保單說得清的儲蓄險解說工具可免費試用 14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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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各保險公司官網公開的保單條款與商品簡介(2026-11-02 取得),每張商品的官方條款連結在商品頁。條款引文由本站整理並逐字核對;給付以保單條款與保險公司理賠認定為準,不構成投保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