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達人壽傳家保定期保險
主約・以保單所載為準・可選平準或遞減
重點
- 保障期間
- 條款沒有寫明保險期間年數,以保險單為準
- 給付
- 身故:身故時,保險公司按下列金額給付身故保險金:一、平準型:按其身故當時之當年度保險金額給付。二、遞減型:按其身故當時之當年度保險金額與保險費總和二者較大之值給付;失能:致成附表二所列完全失能程度之一者,經醫院診斷確定後,保險公司按下列金額給付完全失能保險金:一、平準型:按致成失能當時之當年度保險金額給付。二、遞減型:按致成失能當時之當年度保險金額與保險費總和二者較大之值給付
- 保額型態
- 可選平準或遞減:投保時可選平準型或遞減型;遞減型的當年度保險金額=保險金額乘以附表一各保單年度保險金額比例
這張商品要特別注意的地方
- 投保時可選平準型或遞減型;選遞減型時,身故按當年度保險金額(保險金額乘以附表一各保單年度保險金額比例,以年利率 2.5% 本息平均攤還餘額方式計算)與保險費總和二者較大之值給付
- 另有大眾運輸工具意外傷害身故保險金
- 另有重大燒燙傷保險金
自殺除外
被保險人故意自殺不給付;自契約訂立或復效之日起二年後故意自殺致死者,保險公司仍負給付身故保險金之責任
條款項目(附條號與原文)
共 16 項;點「條款原文」展開逐字引文,多段引文之間以「……」省略。
- 身故保險金
身故時,保險公司按下列金額給付身故保險金:一、平準型:按其身故當時之當年度保險金額給付。二、遞減型:按其身故當時之當年度保險金額與保險費總和二者較大之值給付
第十三條・條款原文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身故者,本公司按下列金額給付「身故保險金」:一、平準型:按其身故當時之「當年度保險金額」給付。二、遞減型:按其身故當時之「當年度保險金額」與「保險費總和」二者較大之值給付。」
- 完全失能(或一級失能)給付
致成附表二所列完全失能程度之一者,經醫院診斷確定後,保險公司按下列金額給付完全失能保險金:一、平準型:按致成失能當時之當年度保險金額給付。二、遞減型:按致成失能當時之當年度保險金額與保險費總和二者較大之值給付
第十四條・條款原文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致成附表二所列完全失能程度之一者,經醫院診斷確定後,本公司按下列金額給付「完全失能保險金」:一、平準型:按致成失能當時之「當年度保險金額」給付。二、遞減型:」
- 其他給付
大眾運輸工具意外傷害身故保險金:以乘客身分搭乘大眾運輸工具遭受意外傷害事故,180 日內死亡者,除身故保險金外另給付:陸上大眾運輸工具依保險金額、水上依保險金額 3 倍、空中依保險金額 5 倍;重大燒燙傷保險金:遭受意外傷害事故,180 日內致成重大燒燙傷且 15 日後仍生存者,按保險金額的 50% 給付;每一保單年度最多給付一次
第十五條、第十六條・條款原文
「約定的意外傷害事故,自意外傷害事故發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以內死亡者,本公司除依第十三條約定給付「身故保險金」外,另按下列約定給付「大眾運輸工具意外傷害身故保險金」。」
……「一、搭乘「陸上大眾運輸工具」者,依身故當時之「保險金額」給付。二、搭乘「水上大眾運輸工具」者,依身故當時之「保險金額」的三倍給付。三、搭乘「空中大眾運輸工具」者,依身故當時之「保險金額」的五倍給付。」
……「本公司按致成重大燒燙傷當時「保險金額」之百分之五十給付「重大燒燙傷保險金」。」
- 滿期給付
條款沒有滿期給付的約定
- 保額型態(平準或遞減)
投保時可選平準型或遞減型;遞減型的當年度保險金額=保險金額乘以附表一各保單年度保險金額比例
第二條・條款原文
「二、遞減型:係指被保險人發生約定保險事故時之「保險金額」乘以附表一所列該保單年度之「保險金額比例」。」
- 保障期間與繳費年期
條款沒有寫明保險期間年數,以保險單所載為準(不確定)
- 投保年齡
條款沒有這項約定
- 續保
條款沒有這項約定
- 轉換權
條款沒有這項約定
- 體況分類
沒有優體、標準體等體況分類的約定(見資料備註)
- 自殺除外
被保險人故意自殺不給付;自契約訂立或復效之日起二年後故意自殺致死者,保險公司仍負給付身故保險金之責任
第二十條・條款原文
「二、被保險人故意自殺或自成完全失能。」
……「但自契約訂立或復效之日起二年後故意自殺致死者,本公司仍負給付「身故保險金」之責任。」
- 其他除外責任
要保人故意致被保險人於死、被保險人故意自殺或自成完全失能、被保險人因犯罪處死或拒捕或越獄致死或完全失能
第二十條・條款原文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公司不負給付「身故保險金」及「完全失能保險金」的責任:一、要保人故意致被保險人於死。二、被保險人故意自殺或自成完全失能。但自契約訂立或復效之日起二年後故意自殺致死者,本公司仍負給付「身故保險金」之責任。三、」
- 未滿 15 足歲身故(保險法第 107 條)
條款沒有另寫(依保險法第 107 條)
- 受監護宣告
條款沒有這項約定
- 身故保險金分期給付
條款沒有這項約定
- 豁免保費
條款沒有這項約定
資料備註
- 條款沒有寫明保險期間年數,以保險單所載為準;年期與投保年齡以保險公司公布為準(不確定)
- 官網沒有提供這張商品的商品簡介(DM),投保年齡與保額範圍以保險公司為準(本頁不推論)
- 條款沒有優體、標準體等體況分類的約定;官網沒有提供 DM,費率差異以保險公司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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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給客戶
登入後可傳給客戶,客戶不用登入業務員:把這頁傳給客戶
把這張定期壽險的條款重點傳給客戶:保額型態、保障期間、續保轉換與自殺除外都在同一頁、附條號與原文,客戶不用登入。免費試用 14 天。
免費試用 14 天資料來源:安達人壽官網公開的保單條款與商品簡介(2026-11-03 取得)。本頁由保單說得清整理,引文逐字核對條款原文;給付以保單條款與保險公司理賠認定為準,不構成投保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