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泰人壽泰欣安定期壽險
MTC/MTD/MTF・主約・固定年期・可選平準或遞減・投保年齡 18–65 歲
重點
- 保障期間
- 商品簡介:保險期間 6 至 30 年
- 給付
- 身故:身故時,保險公司按下列金額給付身故保險金:一、平準型:按其身故當時之保險金額給付。二、遞減A型、遞減B型:按其身故當時之當年度保險金額及保險費總和二者較大之值給付;失能:致成附表二所列完全失能程度之一者,保險公司按下列金額給付完全失能保險金:一、平準型:按致成完全失能確定日當時之保險金額給付。二、遞減A型、遞減B型:按致成完全失能確定日當時之當年度保險金額與保險費總和二者較大之值給付
- 保額型態
- 可選平準或遞減:投保時可選平準型、遞減 A 型或遞減 B 型;遞減型按附表一的各保單年度比率計算當年度保險金額
這張商品要特別注意的地方
- 投保類型分平準型、遞減 A 型、遞減 B 型;選遞減型時,當年度保險金額依附表一各保單年度保險金額比率表計算
自殺除外
被保險人故意自殺不給付;自契約訂立或復效之日起二年後故意自殺致死者,保險公司仍負給付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之責任
條款項目(附條號與原文)
共 16 項;點「條款原文」展開逐字引文,多段引文之間以「……」省略。
- 身故保險金
身故時,保險公司按下列金額給付身故保險金:一、平準型:按其身故當時之保險金額給付。二、遞減A型、遞減B型:按其身故當時之當年度保險金額及保險費總和二者較大之值給付
第十三條・條款原文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身故者,本公司按下列金額給付「身故保險金」:一、平準型:按其身故當時之「保險金額」給付。二、遞減A型、遞減B型:按其身故當時之「當年度保險金額」及「保險費總和」二者較大之值給付。」
- 完全失能(或一級失能)給付
致成附表二所列完全失能程度之一者,保險公司按下列金額給付完全失能保險金:一、平準型:按致成完全失能確定日當時之保險金額給付。二、遞減A型、遞減B型:按致成完全失能確定日當時之當年度保險金額與保險費總和二者較大之值給付
第十四條・條款原文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致成附表二所列完全失能程度之一者,本公司按下列金額給付「完全失能保險金」:一、平準型:按致成完全失能確定日當時之「保險金額」給付。二、遞減A型、遞減B型:」
- 其他給付
條款沒有這項約定
- 滿期給付
條款沒有滿期給付的約定
- 保額型態(平準或遞減)
投保時可選平準型、遞減 A 型或遞減 B 型;遞減型按附表一的各保單年度比率計算當年度保險金額
第二條・條款原文
「「投保類型」:係指要保人於投保時可選擇之類型,分為平準型、遞減A型及遞減B型。」
- 保障期間與繳費年期
條款沒有寫明保險期間年數,以保險單所載為準(不確定)
- 投保年齡
條款沒有這項約定
- 續保
條款沒有這項約定
- 轉換權
條款沒有這項約定
- 體況分類
沒有優體、標準體等體況分類的約定(見資料備註)
- 自殺除外
被保險人故意自殺不給付;自契約訂立或復效之日起二年後故意自殺致死者,保險公司仍負給付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之責任
第十七條・條款原文
「二、被保險人故意自殺或自成失能。」
……「但自契約訂立或復效之日起二年後故意自殺致死者,本公司仍負給付「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之責任。」
- 其他除外責任
要保人故意致被保險人於死、被保險人故意自殺或自成失能、被保險人因犯罪處死或拒捕或越獄致死或失能
第十七條・條款原文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公司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一、要保人故意致被保險人於死。二、被保險人故意自殺或自成失能。但自契約訂立或復效之日起二年後故意自殺致死者,本公司仍負給付「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之責任。三、」
- 未滿 15 足歲身故(保險法第 107 條)
條款沒有另寫(依保險法第 107 條)
- 受監護宣告
訂立契約時為受監護宣告尚未撤銷者:身故保險金變更為喪葬費用保險金;喪葬費用保險金額總和(不限本公司)不得超過遺產稅喪葬費扣除額之半數,超過部分保險公司不負給付責任,並無息退還該超過部分之已繳保險費
第十三條・條款原文
「訂立本契約時,以受監護宣告尚未撤銷者為被保險人,其身故保險金變更為喪葬費用保險金。」
……「前項被保險人於民國九十九年二月三日(含)以後所投保之喪葬費用保險金額總和(不限本公司),不得超過遺產及贈與稅法第十七條有關遺產稅喪葬費扣除額之半數,其超過部分本公司不負給付責任,本公司並應無息退還該超過部分之已繳保險費。」
- 身故保險金分期給付
條款沒有這項約定
- 豁免保費
條款沒有這項約定
資料備註
- 保險期間年數取自商品簡介或商品名稱,條款本文沒有寫明;以保險單所載為準
- 條款與商品簡介(DM)都沒有優體、標準體等體況分類的約定;費率差異以保險公司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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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給客戶
登入後可傳給客戶,客戶不用登入業務員:把這頁傳給客戶
把這張定期壽險的條款重點傳給客戶:保額型態、保障期間、續保轉換與自殺除外都在同一頁、附條號與原文,客戶不用登入。免費試用 14 天。
免費試用 14 天資料來源:宏泰人壽官網公開的保單條款與商品簡介(2026-11-03 取得)。本頁由保單說得清整理,引文逐字核對條款原文;給付以保單條款與保險公司理賠認定為準,不構成投保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