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2026-11-02
定期壽險比較:11 家壽險 67 張條款的保額型態、保障期間、續保與自殺除外差異
整理 11 家壽險公司 67 張定期壽險(主約 55 張、附約 12 張):平準型 58 張、遞減型 2 張、可選平準或遞減 7 張。表中並列六件事:保額平準還是遞減、保障期間與投保年齡、身故與失能給付、續保與轉換權、自殺除外期間與未滿 15 歲的處理、其他給付。每一項都附條號與條款原文,點商品看完整條款項目。
更多說明
公司依固定順序排列,同一家公司內依保額型態、主約/附約排序,不代表優劣。搜尋「定期壽險推薦」常看到的排行,本頁不做;這裡只並列保險公司公開的條款與商品簡介,給付以保單條款與保險公司理賠認定為準。比較範圍只限本站收錄的商品,本頁不收費率表。
公司依固定順序排列,同一家公司內依保額型態、主約/附約排序,不代表優劣。搜尋「定期壽險推薦」常看到的排行,本頁不做;這裡只並列保險公司公開的條款與商品簡介,給付以保單條款與保險公司理賠認定為準。比較範圍只限本站收錄的商品,本頁不收費率表。
篩選(已選 3 項)
符合條件 4 張。平準型:身故保險金額在保障期間內不隨年度減少。
富邦人壽4 張
- 安享定期壽險
XTW1・主約・固定年期
- 保額型態
- 平準型身故保險金依保險金額給付;條款沒有保險金額逐年遞減的約定
- 保障期間與投保年齡
- 10、15、20、25、30 年期(商品簡介的保險年期)投保年齡 15–60 歲
- 身故與失能給付
- 身故:身故時,保險公司按下列三者之最大值給付身故保險金後,本契約效力即行終止:一、身故時之保險金額。二、年繳保險費總和。三、身故時之保單當年度末之保單價值準備金失能:經醫院醫師診斷確定致成附表一所列完全失能程度之一者,保險公司按下列三者之最大值給付完全失能保險金後,本契約效力即行終止:一、完全失能診斷確定時之保險金額。二、年繳保險費總和。三、完全失能診斷確定時之保單當年度末之保單價值準備金
- 自殺除外與未滿 15 歲
- 自殺除外 2 年被保險人故意自殺不給付;自契約訂立或復效之日起二年後故意自殺致死者,保險公司仍負給付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之責任未滿 15 歲:條款沒有另寫(依保險法第 107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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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續保與轉換權:
- 條款沒有續保約定轉換權:條款沒有約定
- 其他給付與約定:
- 豁免保費:繳費期間內經診斷確定致成二至六級失能者,豁免失能診斷確定日後本契約續期應繳之各期保險費,契約繼續有效
- 網投e平安定期壽險
ETF・主約・10 年期
- 保額型態
- 平準型身故保險金依保險金額給付;條款沒有保險金額逐年遞減的約定
- 保障期間與投保年齡
- 10 年期(商品簡介:網路投保 10 年期)投保年齡 18–55 歲
- 身故與失能給付
- 身故:身故時,保險公司按身故時之保險金額給付身故保險金後,本契約效力即行終止失能:致成附表一所列完全失能程度之一者,保險公司按完全失能診斷確定時之保險金額給付完全失能保險金後,本契約效力即行終止
- 自殺除外與未滿 15 歲
- 自殺除外 2 年被保險人故意自殺不給付;自契約訂立或復效之日起二年後故意自殺致死者,保險公司仍負給付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之責任未滿 15 歲:條款沒有另寫(依保險法第 107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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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續保與轉換權:
- 條款沒有續保約定轉換權:條款沒有約定
- 其他給付與約定:
- 條款沒有這項約定
- 優世代平準型定期壽險
SPV1/SPV2・主約・固定年期
- 保額型態
- 平準型身故保險金依保險金額給付;條款沒有保險金額逐年遞減的約定
- 保障期間與投保年齡
- 10 至 40 年期(商品簡介的保險年期)
- 身故與失能給付
- 身故:身故時,保險公司依身故時之保險金額給付身故保險金後,本契約效力即行終止失能:致成附表一所列完全失能程度之一者,保險公司依完全失能診斷確定時之保險金額給付完全失能保險金後,本契約效力即行終止
- 自殺除外與未滿 15 歲
- 自殺除外 2 年被保險人故意自殺不給付;自契約訂立或復效之日起二年後故意自殺致死者,保險公司仍負給付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之責任未滿 15 歲:條款沒有另寫(依保險法第 107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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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續保與轉換權:
- 條款沒有續保約定轉換權:條款沒有約定
- 其他給付與約定:
- 條款沒有這項約定
- 樂溢定期壽險附約
XTY・附約・固定年期
- 保額型態
- 平準型身故保險金依保險金額給付;條款沒有保險金額逐年遞減的約定
- 保障期間與投保年齡
- 商品簡介:10、20、30 年期,或 50、55、60、65 歲滿期(繳費年期同保險年期)投保年齡 15–65 歲
- 身故與失能給付
- 身故:身故時,保險公司按保險金額給付身故保險金後,本附約效力即行終止失能:致成附表一所列完全失能程度之一者,保險公司按保險金額給付完全失能保險金後,本附約效力即行終止
- 自殺除外與未滿 15 歲
- 自殺除外 2 年被保險人故意自殺不給付;自本附約訂立或復效之日起二年後故意自殺致死者,保險公司仍負給付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之責任未滿 15 歲:條款沒有另寫(依保險法第 107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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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續保與轉換權:
- 條款沒有續保約定轉換權:條款沒有約定
- 其他給付與約定:
- 條款沒有這項約定
表中文字依條款整理,原文與條號見各商品頁。條款沒有約定的項目照實寫「條款沒有這項約定」,不推論。優體、標準體等體況分類與費率差異只寫商品簡介載明的部分。
本站收錄商品的統計
- 67 張中,平準型 58 張、遞減型 2 張、可選平準或遞減 7 張。
- 保障期間:一年期 12 張、固定年期 22 張、保障至指定年齡 2 張、以保單所載為準 31 張。
- 自殺除外期間:2 年 66 張。
以上依本頁資料統計,個別商品以商品頁的條號與原文為準。
比較時要看的差異
- 65 張除身故外,另給付完全失能(或一級失能);其餘只給付身故。
- 28 張條款有續保約定,其中 26 張寫明保證續保;11 張有轉換權(轉成終身壽險等)。
- 1 張有滿期給付;2 張有身故保險金分期給付選項;4 張有豁免保費約定。
- 6 張條款寫明未滿 15 足歲身故的處理(保險法第 107 條);63 張寫明受監護宣告的情形。
業務員:客戶問「定期壽險可不可以續保、轉換」
把定期壽險的商品頁傳給客戶:保額型態、保障期間、自殺除外與續保轉換整理在同一頁、附條號與原文,客戶不用登入。免費試用 14 天。
免費試用 14 天資料來源:各保險公司官網公開的保單條款與商品簡介(2026-11-03 取得),每張商品的官方條款連結在商品頁。條款引文由本站整理並逐字核對;給付以保單條款與保險公司理賠認定為準,不構成投保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