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人壽樂齡安心定期傷害保險
LLF・主約・定期・身故與失能為主
重點
- 保障期間
- 定期
- 給付重點
- 以意外身故(或給付喪葬費用)為主,多數另依失能程度表給付失能保險金,有的另含重大燒燙傷、骨折等給付;各項以商品頁的條款項目為準
- 失能與醫療
- 本站未整理這項,請看條款原文;日額型:按日額乘以日數給付;是否須住院、門診與骨折等情形見條款原文
保障項目與給付方式
- 意外身故保險金:保險金額 100%
- 意外第一級至第六級失能保險金:保險金額 × 失能程度表比例
- 重大燒燙傷保險金:保險金額 25%
- 意外住院日額保險金:金額與給付方式見條款原文
- 意外加護病房或燒燙傷中心保險金:金額計算方式見條款原文
- 意外骨折關懷保險金:金額計算方式見條款原文
身故、未滿 15 足歲與職業類別
事故發生之日起 180 日內身故;給付保險金額 100%;超過 180 日身故,能證明與事故有因果關係仍給付;給付後契約終止
受監護宣告:身故保險金變更為喪葬費用保險金
條款沒有載明職業類別
這張商品要特別注意的地方
- 給付項目 6 項:意外身故保險金、意外第一級至第六級失能保險金、重大燒燙傷保險金、意外住院日額保險金、意外加護病房或燒燙傷中心保險金…
- 日額型:按日額乘以日數給付
條款項目(附條號與原文)
共 14 項;點「條款原文」展開逐字引文,多段引文之間以「……」省略。
- 這張保什麼
身故與失能為主:給付項目:意外身故保險金、意外第一級至第六級失能保險金、重大燒燙傷保險金、意外住院日額保險金、意外加護病房或燒燙傷中心保險金、意外骨折關懷保險金(共 6 項)
第五條・條款原文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因遭受第二條約定之意外傷害事故,致其身體蒙受傷害而致成死亡、失能、重大燒燙傷、骨折或接受住院治療者,本公司分別依本契約第十四條至第十九條之約定,給付各項保險金。」
- 保障項目與給付方式
意外身故保險金:保險金額 100%;意外第一級至第六級失能保險金:保險金額 × 失能程度表比例;重大燒燙傷保險金:保險金額 25%;意外住院日額保險金:金額與給付方式見條款原文;意外加護病房或燒燙傷中心保險金:金額計算方式見條款原文;意外骨折關懷保險金:金額計算方式見條款原文
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第十九條・條款原文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遭受第二條約定的意外傷害事故,自意外傷害事故發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以內死亡者,本公司按保險金額給付意外身故保險金。」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遭受第二條約定的意外傷害事故,自意外傷害事故發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以內致成附表一所列第一級至第六級失能程度之一者,本公司依附表一失能程度對應之給付比例乘以保險金額,給付意外第一級至第六級失能保險金。」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遭受第二條約定的意外傷害事故,蒙受燒燙傷之傷害,經診斷符合第二條約定之重大燒燙傷者,本公司按診斷確定時之保險金額的百分之二十五,給付重大燒燙傷保險金。」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遭受第二條約定的意外傷害事故,自意外傷害事故發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以內,經登記合格的醫院治療者,本公司就其住院日數,每日依保險金額的百分之零點二,給付意外住院日額保險金。」
……「且於住院期間內入住加護病房或燒燙傷中心治療時,本公司除依第十七條約定給付意外住院日額保險金之外,另就其實際入住加護病房或燒燙傷中心的日數(含轉入及轉出當日),每日依保險金額的百分之零點二,給付意外加護病房或燒燙傷中心保險金。」
……「自意外傷害事故發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以內,經登記合格的醫院或診所(不含國術館、接骨所)診斷致成附表二骨折別表所列骨折項目之一(含不完全骨折及骨骼龜裂)者,本公司按保險金額的百分之五十,乘以附表二骨折別表所定之給付比例,給付意外骨折關懷保險金。」
- 意外身故
事故發生之日起 180 日內身故;給付保險金額 100%;超過 180 日身故,能證明與事故有因果關係仍給付;給付後契約終止
第十四條・條款原文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遭受第二條約定的意外傷害事故,自意外傷害事故發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以內死亡者,本公司按保險金額給付意外身故保險金。」
- 未滿 15 足歲與受監護宣告
受監護宣告:身故保險金變更為喪葬費用保險金
第十四條・條款原文
「訂立本契約時,以受監護宣告尚未撤銷者為被保險人,其意外身故保險金變更為喪葬費用保險金。」
- 失能給付
本站未整理這項,請看條款原文
- 意外醫療
日額型:按日額乘以日數給付;是否須住院、門診與骨折等情形見條款原文
第十七條・條款原文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遭受第二條約定的意外傷害事故,自意外傷害事故發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以內,經登記合格的醫院治療者,本公司就其住院日數,每日依保險金額的百分之零點二,給付意外住院日額保險金。」
- 骨折
本站未整理這項,請看條款原文
- 重大燒燙傷
重大燒燙傷保險金:金額、給付次數與限制見條款原文
第十六條・條款原文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遭受第二條約定的意外傷害事故,蒙受燒燙傷之傷害,經診斷符合第二條約定之重大燒燙傷者,本公司按診斷確定時之保險金額的百分之二十五,給付重大燒燙傷保險金。」
- 職業類別
條款沒有載明職業類別
- 續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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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一事故的給付限制
同一意外事故先失能後身故,身故與失能保險金合計最高以保險金額為限;已領失能保險金者,身故只補差額;不同事故的給付各自計算
第二十條・條款原文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因同一意外傷害事故致成失能後身故,並符合第十四條及第十五條約定之申領條件時,本公司之給付總金額合計最高以意外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約定計算所應給付之金額為限。」
- 等待期間
條款沒有等待期間約定
- 海外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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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外責任
主要項目:故意行為、犯罪行為、酒後駕駛、戰爭、內亂、核子事故、特定活動(角力、摔跤、柔道、空手道等,汽機車競賽);完整內容見條款原文
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條款原文
「被保險人因下列原因致成死亡、失能或傷害時,本公司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一、要保人、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
……「二、被保險人犯罪行為。」
……「三、被保險人飲酒後駕(騎)車,其吐氣或血液所含酒精成份超過道路交通法令規定標準者。」
……「四、戰爭(不論宣戰與否)、內亂及其他類似的武裝變亂。」
……「五、因原子或核子能裝置所引起的爆炸、灼熱、輻射或污染。」
……「被保險人從事下列活動致成死亡、失能或傷害時,除契約另有約定外,本公司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一、被保險人從事角力、摔跤、柔道、空手道、跆拳道、馬術、拳擊、特技表演等的競賽或表演。」
……「二、被保險人從事汽車、機車及自由車等的競賽或表演。」
資料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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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給客戶
登入後可傳給客戶,客戶不用登入業務員:把這頁傳給客戶
把這張意外險的條款重點傳給客戶:保障項目、失能怎麼給、骨折與意外醫療要不要住院都在同一頁、附條號與原文,客戶不用登入。免費試用 14 天。
免費試用 14 天資料來源:全球人壽官網公開的保單條款與商品簡介(2026-11-03 取得)。本頁由保單說得清整理,引文逐字核對條款原文;給付以保單條款與保險公司理賠認定為準,不構成投保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