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單說得清

新光人壽永保安心重大傷病定期健康保險

NHICIA・主約・定期・健保重大傷病型

保障期間:10 或 20 年期,保證續保(續保時保險年齡不超過 70 歲)

這張商品要特別注意的地方

等待期間內罹患會怎樣

等待期間 30 天;需積極或長期治療之癌症 90 天。等待期間內罹患的處理,請看下方「等待期間」與「投保前已罹患」的條文原文。

投保前已罹患:投保前已取得重大傷病證明、已經區域醫院以上醫師診斷符合、免申請證明即可免部分負擔,或投保時正在申請證明者,契約自始無效並無息退還保費

保費

定期平準保費:每期內保費不變,期滿續保時依當時年齡改用續保費率。下表是每 100 萬保額的年繳保費(費率表單位:每十萬元保額,表上數字 × 10),新台幣元,表定年繳、未扣任何折扣;年齡是保險年齡,費率表收錄 15–70 歲。

NHICIA・費率性別15 歲20 歲30 歲40 歲50 歲60 歲70 歲
10 年期・新契約男——5,06012,41028,27054,450—
女——7,56018,76033,59048,870—
20 年期・新契約男2,9803,9508,58019,94039,880——
女3,6905,42012,72025,79040,940——
10 年期・續保男———13,37030,89059,360113,710
女———20,27037,71054,56086,850
20 年期・續保男———20,35042,080101,080227,980
女———26,72043,87072,800119,570

「—」是費率表上沒有這個年齡(不能投保、不能續保或這個年期不承保),本站不推估。

用這張算逐年保費與總保費拉「繳到幾歲」看累計保費,可再加其他保單合計

費率表備註(7 則)
  • 表頭分「新契約」與「有效契約續保」,各有10年期、20年期、男、女;對應險種代號 10CINN/20CINN(新契約)與 10CIRN/20CIRN(續保)。
  • 新契約:10年期投保年齡25–60歲;20年期15–50歲(15歲列印為「15足歲」)。有效契約續保:10年期、20年期皆35–70歲。
  • 部分年齡格子空白(超出該年期可投保/續保年齡),沒有列出的格子不補值。
  • 各欄位歸屬是依表上欄位位置判定:51–60歲該列有6個數字=新契約10年期男女、續保10年期男女、續保20年期男女;61–70歲該列4個數字=續保10年期男女、續保20年期男女。
  • 繳費方法及費率折減之相關規定,費率表指向新契約篇,未列分期繳係數。
  • 自112年05月08日起適用。
  • 保險金額單位:每十萬元。

費率來源:保發中心保險商品資料庫費率表(2023-04-21 上傳)《新光人壽永保安心NHICIA-費率表-20230421上傳-保發中心.pdf》。費率表名稱:永保安心重大傷病定期健康保險。實際保費以保險公司要保書與建議書為準。

條款項目(附條號與原文)

共 18 項;點「條款原文」展開逐字引文,多段引文之間以「……」省略。

觸發方式

健保重大傷病型:以全民健保重大傷病範圍為準,憑重大傷病證明(或條款認可的診斷書)給付

第六條・條款原文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經醫師診斷確定初次罹患重大傷病且符合下列二款其中之一者」

給付範圍

全民健康保險重大傷病項目(排除 8 類)

第三條・條款原文

「係指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公告實施之「全民健康保險保險對象免自行負擔費用辦法」附表「全民健康保險重大傷病項目及其證明有效期限」中所載之項目」

排除的健保重大傷病類別

遺傳性凝血因子缺乏、先天性新陳代謝異常疾病、先天性畸形及染色體異常、先天性免疫不全症、職業病、先天性肌肉萎縮症、外皮之先天畸形、早產兒併發症(共 8 類不在給付範圍)

第三條・條款原文

「遺傳性凝血因子缺乏。」

……「五、職業病。」

等待期間

契約生效後 30 天;需積極或長期治療之癌症:90 天;意外傷害所致不受等待期間限制

第三條・條款原文

「而自本契約生效日起持續有效三十日後(惟「重大傷病範圍」項目中之「一、需積極或長期治療之癌症」須為生效日起持續有效九十日後)」

……「但續保者或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事故所致之重大傷病,不受前述日數的限制。」

投保前已罹患

投保前已取得重大傷病證明、已經區域醫院以上醫師診斷符合、免申請證明即可免部分負擔,或投保時正在申請證明者,契約自始無效並無息退還保費

第十九條・條款原文

「被保險人於投保前曾經取得全民健康保險保險人核給之重大傷病證明。」

……「因前項情形而免給付保險金者,本契約自始無效,本公司將無息退還所繳保險費予要保人或其他應得之人。」

診斷與證明

重大傷病證明,或區域醫院以上診斷書擇一。初次罹患;取得健保重大傷病證明(不限契約有效期間內取得),或區域醫院以上開立符合範圍的診斷書及病歷摘要,二者擇一

第六條・條款原文

「取得全民健康保險保險人核發之重大傷病證明者,該證明文件之取得不限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

……「已取得一家區域醫院層級以上(含)之醫療院所開立符合投保或續保當時全民健康保險重大傷病範圍之診斷書」

重大傷病保險金

第 2 保單年度起及續保:保險金額與已經過期間應繳保費總額 106% 取大

第六條・條款原文

「外之其他「重大傷病範圍」項目者,本公司按診斷確定當時下列二者中之大者給付「重大傷病保險金」:1.保險金額。」

另外加給

條款沒有這項約定

輕度/重度分級

條款沒有這項約定

首年/早期給付

第 1 保單年度只給付已經過期間應繳保費總額的 106%

第六條・條款原文

「一、診斷確定日在第一保單年度內:已經過期間應繳保費總額的106%。」

給付比例較低的項目

需終身治療之全身性自體免疫症候群 保額 60%;慢性精神病 保額 30%

第六條・條款原文

「1.保險金額的60%。」

……「1.保險金額的30%。」

給付次數

給付一次後契約終止

第六條・條款原文

「本公司依本契約給付「重大傷病保險金」後,本契約效力即行終止」

給付後契約是否終止

給付重大傷病保險金後契約終止

第六條・條款原文

「本公司依本契約給付「重大傷病保險金」後,本契約效力即行終止」

豁免保費

條款沒有這項約定

身故給付

已經過期間應繳保費總額 106% 與保單價值準備金取大,加未到期保費

第三條・條款原文

「身故或完全失能約定保險金額」係指「已經過期間應繳保費總額」的106%或保單價值準備金二者中之大者。」

期滿、祝壽、生存給付

每期屆滿未曾理賠且生存:給付已經過期間應繳保費總額 10% 的無理賠回饋保險金

第八條・條款原文

「本公司按已經過期間應繳保費總額的10%給付「無理賠回饋保險金」。」

續保

保證續保至 70 歲(續保保費依當時費率,不保證)

第五條・條款原文

「本公司不得拒絕續保。」

……「本契約續保時,被保險人之保險年齡不得超過七十歲。」

除外責任

故意行為(含自殺及自殺未遂)、犯罪行為、非法施用毒品

第十八條・條款原文

「一、被保險人之故意行為(包括自殺及自殺未遂)。二、被保險人之犯罪行為。三、被保險人非法施用防制毒品相關法令所稱之毒品。」

資料備註

官方保單條款 PDF商品簡介(DM)PDF

新光人壽其他重大傷病險、重大疾病險

回到重大傷病險比較表・重大傷病險是什麼

業務員:把這頁傳給客戶

觸發條件、首年給付與除外責任都在同一頁、附條號與原文,客戶問「這種情況賠不賠」時可以直接對照。保單說得清的儲蓄險解說工具可免費試用 14 天。

免費試用

資料來源:新光人壽官網公開的保單條款與商品簡介(2026-11-02 取得)。本頁由保單說得清整理,引文逐字核對條款原文;給付以保單條款與保險公司理賠認定為準,不構成投保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