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邦長照險、類長照商品
整理富邦人壽官網列出的 7 張長期照顧保險與類長照商品(是否仍在銷售以保險公司為準)。點商品名稱看 17 個條款項目的條號與原文,以及官方條款、商品簡介連結。
連馨久久長期照顧終身健康保險LTQ
主約・終身・長期照顧狀態型・繳費 10/20/30 年,保障至保險年齡屆滿 99 歲
- 觸發門檻・免責期間
- ADLs 6 項中 3 項障礙,或失智 CDR≥2完全失能(7 項)也給付免責期間:90 天
- 保額意義與一次金
- 保額=計算單位一次金 15 倍保額
- 分期・狀態消滅後
- 每月 2 倍保額(每年 24 倍),乘係數最多 192 個月;每年 12 期不論生存與否照付;第 2 期起須持續符合長照狀態狀態消滅後:暫停分期,之後再符合可繼續領
詠馨久久長期照顧終身壽險LTS
主約・終身・長期照顧狀態型・繳費 10/20/30 年,保障至保險年齡屆滿 99 歲
- 觸發門檻・免責期間
- ADLs 6 項中 3 項障礙,或失智 CDR≥2完全失能(7 項)也給付免責期間:90 天
- 保額意義與一次金
- 保額=計算單位一次金 15 倍保額
- 分期・狀態消滅後
- 每月 2 倍保額(每年 24 倍),乘係數最多 192 個月;每年 12 期不論生存與否照付;第 2 期起須持續符合長照狀態狀態消滅後:暫停分期,之後再符合可繼續領
順馨久久長期照顧定期健康保險LTT
主約・定期・長期照顧狀態型・繳費 10/20/30 年,保障至保險年齡屆滿 85 歲
- 觸發門檻・免責期間
- ADLs 6 項中 3 項障礙,或失智 CDR≥2完全失能(7 項)也給付免責期間:90 天
- 保額意義與一次金
- 保額=計算單位一次金 15 倍保額
- 分期・狀態消滅後
- 每月 2 倍保額(每年 24 倍),乘係數最多 180 個月;每年 12 期不論生存與否照付;第 2 期起須持續符合長照狀態狀態消滅後:暫停分期,之後再符合可繼續領
樂鑫安長期照顧終身健康保險LTV
主約・終身・長期照顧狀態型・躉繳,保障至保險年齡屆滿 110 歲
- 觸發門檻・免責期間
- ADLs 6 項中 3 項障礙,或失智 CDR≥2完全失能(7 項)也給付免責期間:90 天
- 保額意義與一次金
- 保額=計算單位一次金不以保額倍數計算:第 1–2 保單年度符合(免責期間屆滿):一次給付躉繳保費總額 1.02 倍,契約終止
- 分期・狀態消滅後
- 每月給付保額 0.85%–1%(依符合時保單年度)最多 120 個月;120 期不論生存與否給付;第 2 期起不必再符合給付狀態狀態消滅後:條款沒有另外約定
和馨久久長期照顧終身健康保險附約LTU
附約・終身・長期照顧狀態型・繳費期間同保險期間,保障至保險年齡屆滿 99 歲
- 觸發門檻・免責期間
- ADLs 6 項中 3 項障礙,或失智 CDR≥2免責期間:90 天
- 保額意義與一次金
- 保額=計算單位一次金 10 倍保額
- 分期・狀態消滅後
- 每月 2 倍保額(每年 24 倍),乘係數最多 180 個月;每年 12 期不論生存與否照付;第 2 期起須持續符合長照狀態狀態消滅後:暫停分期,之後再符合可繼續領
全心照護終身健康保險XDN2
主約・終身・其他(失智/特定傷病)・繳費 10/20 年,保障至保險年齡屆滿 99 歲
- 觸發門檻・免責期間
- 9 項條款定義的特定傷病(腦中風後障礙、癱瘓、阿茲海默氏症、巴金森氏症等重度)或完全失能;不以長期照顧狀態(ADLs)判定完全失能(7 項)也給付免責期間:沒有免責期間
- 保額意義與一次金
- 保額=月給付基準一次金 6 倍保額
- 分期・狀態消滅後
- 每月給付 1 倍保額(每年 12 倍)條款沒有期數上限;每年 12 期不論生存與否照付;第 2 期起不必再符合給付狀態狀態消滅後:條款沒有另外約定
憶心相守終身健康保險LTP
主約・終身・其他(失智/特定傷病)・繳費 10/20/30 年,保障至保險年齡屆滿 99 歲
- 觸發門檻・免責期間
- 只保失智:CDR 1 分(初期,持續 3 個月以上)給付輕度失智保險金;CDR≥2 且持續 90 日給付中重度失智保險金免責期間:90 天
- 保額意義與一次金
- 保額=一次給付額一次金=保險金額
- 分期・狀態消滅後
- 沒有分期給付狀態消滅後:一次給付,不適用
同一家公司內依觸發型別、主約/附約排序,不代表優劣。給付以條款與保險公司認定為準;本頁不推薦特定商品。
其他公司的長照險
資料來源:富邦人壽官網公開的保單條款與商品簡介(2026-11-02 取得),各商品的官方條款連結在商品頁。本頁由保單說得清整理,不構成投保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