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單說得清

台灣人壽長照險、類長照商品

整理台灣人壽官網列出的 11 張長期照顧保險與類長照商品(是否仍在銷售以保險公司為準)。點商品名稱看 17 個條款項目的條號與原文,以及官方條款、商品簡介連結。

12強護溢生長期照顧定期健康保險

主約・定期・長期照顧狀態型・保障至保險年齡 85 歲屆滿

觸發門檻・免責期間
ADLs 6 項中 3 項障礙,或失智 CDR≥2免責期間:沒有另訂(定義要求判定達 90 日)
保額意義與一次金
保額=月給付基準一次金 6 倍保額
分期・狀態消滅後
每年 12 倍保額最多 12 期;第 2 期起須持續符合長照狀態狀態消滅後:暫停分期,之後再符合可繼續領

守護85長期照顧定期健康保險

主約・定期・長期照顧狀態型・保障至保險年齡 85 歲屆滿

觸發門檻・免責期間
ADLs 6 項中 3 項障礙,或失智 CDR≥2免責期間:沒有另訂(定義要求判定達 90 日)
保額意義與一次金
保額=月給付基準一次金 30 倍保額
分期・狀態消滅後
每年 12 倍保額最多 16 期;第 2 期起須持續符合長照狀態狀態消滅後:暫停分期,之後再符合可繼續領

金放心85長期照顧定期健康保險

主約・定期・長期照顧狀態型・保障至保險年齡 85 歲屆滿

觸發門檻・免責期間
ADLs 6 項中 3 項障礙,或失智 CDR≥2免責期間:沒有另訂(定義要求判定達 90 日)
保額意義與一次金
保額=月給付基準一次金 30 倍保額
分期・狀態消滅後
每年 12 倍保額最多 16 期;第 2 期起須持續符合長照狀態狀態消滅後:暫停分期,之後再符合可繼續領

信福員滿長期照顧定期健康保險

主約・定期・長期照顧狀態型・保障至保險年齡 85 歲屆滿

觸發門檻・免責期間
ADLs 6 項中 3 項障礙,或失智 CDR≥2完全失能(7 項)也給付免責期間:沒有另訂(定義要求判定達 90 日)
保額意義與一次金
保額=月給付基準一次金 3 倍保額
分期・狀態消滅後
每年 12 倍保額最多 12 期;第 2 期起須持續符合長照狀態狀態消滅後:暫停分期,之後再符合可繼續領

百分百守護長期照顧終身健康保險

主約・終身・長照+特定傷病・保障至保險年齡 100 歲屆滿

觸發門檻・免責期間
ADLs 6 項中 3 項障礙,或失智 CDR≥2另保 13 項特定傷病免責期間:沒有另訂(定義要求判定達 90 日)
保額意義與一次金
保額=月給付基準一次金 12 倍保額
分期・狀態消滅後
每年 12 倍保額最多 20 期;第 2 期起須持續符合長照狀態狀態消滅後:暫停分期,之後再符合可繼續領

金窩心100長期照顧終身健康保險

主約・終身・長照+特定傷病・保障至保險年齡 100 歲屆滿

觸發門檻・免責期間
ADLs 6 項中 3 項障礙,或失智 CDR≥2另保 13 項特定傷病免責期間:沒有另訂(定義要求判定達 90 日)
保額意義與一次金
保額=月給付基準一次金 15 倍保額
分期・狀態消滅後
每年 12 倍保額最多 15 期;第 2 期起須持續符合長照狀態狀態消滅後:暫停分期,之後再符合可繼續領

一年定期失能健康保險附約

附約・一年期・失能等級型・一年期附約,保證續保(本人/配偶至 74 歲、子女至 22 歲)

觸發門檻・免責期間
失能第 1–11 級(依等級比例),不看長照狀態免責期間:沒有免責期間
保額意義與一次金
保額=一次給付額依失能等級比例一次給付,累計(含續保)最高保險金額
分期・狀態消滅後
沒有分期給付狀態消滅後:一次給付,不適用

一年期一至六級失能扶助金健康保險附約

附約・一年期・失能等級型・一年期附約,保證續保至 69 歲(70 歲保單週年日終止)

觸發門檻・免責期間
失能第 1–6 級,不看長照狀態免責期間:沒有免責期間
保額意義與一次金
保額=月給付基準沒有一次金
分期・狀態消滅後
每月給付 1 倍保額(每年 12 倍)最多 180 個月;180 期不論生存與否給付;第 2 期起不必再符合給付狀態狀態消滅後:條款沒有另外約定

失能保險附約

附約・一年期・失能等級型・一年期附約,續保至 74 歲(75 歲保單週年日終止;子女續保至 22 歲)

觸發門檻・免責期間
失能第 1–11 級(依等級比例),不看長照狀態免責期間:沒有免責期間
保額意義與一次金
保額=一次給付額依失能等級比例一次給付,累計(含續保)最高保險金額
分期・狀態消滅後
沒有分期給付狀態消滅後:一次給付,不適用

全心全憶一年定期健康保險

主約・一年期・其他(失智/特定傷病)・一年期,保證續保至保險年齡 85 歲

觸發門檻・免責期間
只保失智:判定達 90 日以上且 CDR=1 給付初期一次金;CDR≥2 給付一次金與分期免責期間:沒有另訂(定義要求判定達 90 日)
保額意義與一次金
保額=月給付基準一次金 30 倍保額
分期・狀態消滅後
每年 12 倍保額最多 16 期;第 2 期起不必再符合給付狀態狀態消滅後:條款沒有另外約定

憶心溢意一年定期健康保險

主約・一年期・其他(失智/特定傷病)・一年期,保證續保至保險年齡 85 歲

觸發門檻・免責期間
只保失智:判定達 90 日以上且 CDR=1 給付初期一次金;CDR≥2 給付一次金與分期免責期間:沒有另訂(定義要求判定達 90 日)
保額意義與一次金
保額=月給付基準一次金 30 倍保額
分期・狀態消滅後
每年 12 倍保額最多 16 期;第 2 期起不必再符合給付狀態狀態消滅後:條款沒有另外約定

在比較表看台灣人壽的長照險

同一家公司內依觸發型別、主約/附約排序,不代表優劣。給付以條款與保險公司認定為準;本頁不推薦特定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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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台灣人壽官網公開的保單條款與商品簡介(2026-11-02 取得),各商品的官方條款連結在商品頁。本頁由保單說得清整理,不構成投保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