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單說得清

遠雄人壽輕鬆好得意定期傷害保險附約

XA1・附約・定期・身故與失能為主

重點

保障期間
定期
給付重點
以意外身故(或給付喪葬費用)為主,多數另依失能程度表給付失能保險金,有的另含重大燒燙傷、骨折等給付;各項以商品頁的條款項目為準
失能與醫療
失能程度表 11 級 80 項,100%–5%;日額型:按日額乘以日數給付;每次最多給付 365 日;是否須住院、門診與骨折等情形見條款原文

看條款原文 ↓

保障項目與給付方式

  • 意外身故保險金:保險金額 100%
  • 特定意外身故保險金:另加給 保險金額 2 倍
  • 意外一至十一級失能保險金:依失能程度表比例
  • 意外住院日額保險金:金額計算方式見條款原文
  • 意外加護病房暨燒燙傷病房保險金:金額計算方式見條款原文
  • 重大燒燙傷保險金:保險金額 50%

身故、未滿 15 足歲與職業類別

事故發生之日起 180 日內身故;給付保險金額 100%;超過 180 日身故,能證明與事故有因果關係仍給付;給付後契約終止

本站未整理這項,請看條款原文

變更職業或職務須通知保險公司;可投保的職業類別與費率分類見條款原文或保險公司公告

這張商品要特別注意的地方

條款項目(附條號與原文)

共 14 項;點「條款原文」展開逐字引文,多段引文之間以「……」省略。

這張保什麼

身故與失能為主:給付項目:意外身故保險金、特定意外身故保險金、意外一至十一級失能保險金、意外住院日額保險金、意外加護病房暨燒燙傷病房保險金、重大燒燙傷保險金(共 6 項)

第五條・條款原文

「被保險人於本附約有效期間內,本公司依第十四條至第十九條約定給付保險金。」

保障項目與給付方式

意外身故保險金:保險金額 100%;特定意外身故保險金:另加給 保險金額 2 倍;意外一至十一級失能保險金:依失能程度表比例;意外住院日額保險金:金額計算方式見條款原文;意外加護病房暨燒燙傷病房保險金:金額計算方式見條款原文;重大燒燙傷保險金:保險金額 50%

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第十九條・條款原文

「被保險人於本附約有效期間內遭受第二條約定的意外傷害事故,自意外傷害事故發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以內死亡者,本公司按保險金額給付「意外身故保險金」。」

……「被保險人於本附約有效期間內遭受第二條約定的特定意外傷害事故,自特定意外傷害事故發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以內死亡者,本公司除依第十四條給付意外身故保險金外,另按保險金額的二倍給付「特定意外身故保險金」。」

……「自意外傷害事故發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以內致成附表(失能程度與保險金給付表)所列第一級至第十一級失能程度之一,並經醫院醫師診斷確定者,本公司按保險金額乘以附表(失能程度與保險金給付表)所列給付比例計算所得之金額給付「意外一至十一級失能保險金」。」

……「被保險人同一次住院期間之實際住院給付日數最高以三百六十五日為限。」

……「經醫院醫師診斷必須住進加護病房或(暨)燒燙傷病房診療者,本公司除依第十七條給付「意外住院日額保險金」外,另按保險金額的千分之一乘以住進加護病房或(暨)燒燙傷病房之「住院日數」給付「意外加護病房暨燒燙傷病房保險金」。」

……「被保險人於本附約有效期間內遭受第二條約定的意外傷害事故,蒙受燒燙傷之傷害,經醫院醫師診斷符合附表(重大燒燙傷程度表)所約定之重大燒燙傷者,本公司按診斷確定時保險金額的百分之五十,給付「重大燒燙傷保險金」。」

意外身故

事故發生之日起 180 日內身故;給付保險金額 100%;超過 180 日身故,能證明與事故有因果關係仍給付;給付後契約終止

第十四條・條款原文

「被保險人於本附約有效期間內遭受第二條約定的意外傷害事故,自意外傷害事故發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以內死亡者,本公司按保險金額給付「意外身故保險金」。」

未滿 15 足歲與受監護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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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能給付

失能程度表 11 級 80 項,100%–5%。依失能程度表 11 級、80 項給付;最高 100%、最低 5%;按失能程度表比例

第十六條・條款原文

「自意外傷害事故發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以內致成附表(失能程度與保險金給付表)所列第一級至第十一級失能程度之一,並經醫院醫師診斷確定者,本公司按保險金額乘以附表(失能程度與保險金給付表)所列給付比例計算所得之金額給付「意外一至十一級失能保險金」。」

意外醫療

日額型:按日額乘以日數給付;每次最多給付 365 日;是否須住院、門診與骨折等情形見條款原文

第十七條・條款原文

「被保險人同一次住院期間之實際住院給付日數最高以三百六十五日為限。」

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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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燒燙傷

重大燒燙傷保險金:保險金額 50%;限給付一次;其他條件與限制見條款原文

第十九條・條款原文

「被保險人於本附約有效期間內遭受第二條約定的意外傷害事故,蒙受燒燙傷之傷害,經醫院醫師診斷符合附表(重大燒燙傷程度表)所約定之重大燒燙傷者,本公司按診斷確定時保險金額的百分之五十,給付「重大燒燙傷保險金」。」

職業類別

變更職業或職務須通知保險公司;可投保的職業類別與費率分類見條款原文或保險公司公告

第十一條・條款原文

「被保險人變更其職業或職務時,要保人或被保險人應即時以書面或其他約定方式通知本公司。」

續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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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事故的給付限制

同一意外事故先失能後身故,身故與失能保險金合計最高以保險金額為限;已領失能保險金者,身故只補差額;不同事故的給付各自計算

第二十一條・條款原文

「【保險金給付的限制】被保險人於本附約有效期間內因同一意外傷害事故致成失能後身故,並符合第十四條及第十六條約定之申領條件時,本公司之給付總金額合計最高以保險金額為限。」

等待期間

條款沒有等待期間約定

海外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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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外責任

主要項目:故意行為、犯罪行為、酒後駕駛、戰爭、內亂、核子事故、特定活動(角力、摔跤、柔道、空手道等,汽機車競賽);完整內容見條款原文

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條款原文

「被保險人因下列原因致成死亡、失能、住院或接受手術治療時,本公司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一、要保人、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

……「二、被保險人犯罪行為。」

……「三、被保險人飲酒後駕(騎)車,其吐氣或血液所含酒精成份超過道路交通法令規定標準者。」

……「四、戰爭(不論宣戰與否)、內亂及其他類似的武裝變亂。」

……「五、因原子或核子能裝置所引起的爆炸、灼熱、輻射或污染。」

……「被保險人從事下列活動,致成死亡、失能、住院或接受手術治療時,除本附約另有約定外,本公司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一、被保險人從事角力、摔跤、柔道、空手道、跆拳道、馬術、拳擊、特技表演等的競賽或表演。」

……「二、被保險人從事汽車、機車及自由車等的競賽或表演。」

資料備註

官方保單條款 PDF商品資料庫:官方條款與 D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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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遠雄人壽官網公開的保單條款與商品簡介(2026-11-03 取得)。本頁由保單說得清整理,引文逐字核對條款原文;給付以保單條款與保險公司理賠認定為準,不構成投保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