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泰定期壽險
本站收錄國泰人壽的 7 張定期壽險(不代表已涵蓋該公司全部商品;是否仍在銷售以保險公司為準):平準型 7 張。點商品名稱看各條款項目的條號與原文,以及官方條款、商品簡介連結。
心iLife一年期定期壽險(網路投保專屬)MNC
主約・一年期・平準型
- 保額型態與保障期間
- 投保日起 30 日內身故或完全失能,給付年繳應繳保險費;第 31 日起及續保年度給付保險金額1 年期;期滿可續保
- 身故與失能
- 身故時,保險公司按身故日計算當年度保險金額給付身故保險金失能:致成附表所列完全失能程度之一者,保險公司按完全失能診斷確定日計算當年度保險金額給付完全失能保險金
- 續保與自殺除外
- 保險期間屆滿前,要保人與保險公司雙方均無反對的意思表示且已交付保險費者,可更新契約;續保時保險公司得依主管機關核可的費率或指示的方式,調整保險費、保險金額或其他契約內容自殺除外 2 年
享保障定期壽險(20年期及歲滿期)YQA
主約・以保單所載為準・平準型
官網沒有標示銷售狀態
- 保額型態與保障期間
- 身故保險金依保險金額給付;條款沒有保險金額逐年遞減的約定商品名稱為「20 年期及歲滿期」;條款沒有寫明保險期間年數,以保險單為準
- 身故與失能
- 身故時,保險公司按保險金額給付身故保險金,且當期已繳付之未到期保險費將不予退還失能:致成附表所列完全失能程度之一者,保險公司按保險金額給付完全失能保險金,且當期已繳付之未到期保險費將不予退還
- 續保與自殺除外
- 條款沒有續保約定自殺除外 2 年
享保障定期壽險(20年期及歲滿期)YQB
主約・以保單所載為準・平準型
官網沒有標示銷售狀態
- 保額型態與保障期間
- 身故保險金依保險金額給付;條款沒有保險金額逐年遞減的約定商品名稱為「20 年期及歲滿期」;條款沒有寫明保險期間年數,以保險單為準
- 身故與失能
- 身故時,保險公司按保險金額給付身故保險金,且當期已繳付之未到期保險費將不予退還失能:致成附表所列完全失能程度之一者,保險公司按保險金額給付完全失能保險金,且當期已繳付之未到期保險費將不予退還
- 續保與自殺除外
- 條款沒有續保約定自殺除外 2 年
享保障定期壽險(5年期)YQ3
主約・5 年期・平準型
官網沒有標示銷售狀態
- 保額型態與保障期間
- 身故保險金依保險金額給付;條款沒有保險金額逐年遞減的約定5 年期;期滿保證續保
- 身故與失能
- 身故時,保險公司按保險金額給付身故保險金,且當期已繳付之未到期保險費將不予退還失能:致成附表所列完全失能程度之一者,保險公司按保險金額給付完全失能保險金,且當期已繳付之未到期保險費將不予退還
- 續保與自殺除外
- 期滿要保人可交付續保保險費續保,保險公司不得拒絕(已申請減額繳清或展期定期保險等情形除外);續保時被保險人保險年齡最高 66 歲自殺除外 2 年
定期壽險(GL)TC1
主約・以保單所載為準・平準型
官網沒有標示銷售狀態
- 保額型態與保障期間
- 身故保險金依保險金額給付;條款沒有保險金額逐年遞減的約定條款沒有寫明保險期間年數,以保險單為準;期滿可申請續保(申請續保後的契約滿期日須在保險年齡 80 歲以內)
- 身故與失能
- 身故時,保險公司按身故當時之保險金額給付身故保險金失能:致成附表一所列完全失能情事之一,並經醫院醫師診斷確定者,保險公司按完全失能診斷確定當時之保險金額給付完全失能保險金
- 續保與自殺除外
- 屆滿日前 30 日內申請,續保後契約滿期日被保險人保險年齡未逾 80 歲者,免附可保性證明,保險公司不得拒絕自殺除外 2 年
新GO心保障100定期壽險K84
主約・固定年期・平準型・投保年齡 15–? 歲
- 保額型態與保障期間
- 身故保險金依保險金額給付;條款沒有保險金額逐年遞減的約定商品簡介:年滿期 10、20、30 年期,或歲滿期 60、65、70 歲;期滿更約保證只限主契約
- 身故與失能
- 身故時,保險公司按保險單上所記載的保險金額(不含其他附約、附加條款、批註條款),給付身故保險金失能:因遭受意外傷害事故,致其身體蒙受傷害而致致成附表二所列失能程度之一者,保險公司依照第十二條之約定,給付保險金
- 續保與自殺除外
- 期滿更約保證:期滿前可免附可保性證明,申請變更投保同類型定期壽險,保險公司不得拒絕;更約後保險金額不得逾原保額且最高 300 萬元,繳費期滿年齡不得逾 80 歲自殺除外 2 年
新GO安心保本定期保險N66
主約・保障至指定年齡・平準型
- 保額型態與保障期間
- 身故保險金依保險金額給付;條款沒有保險金額逐年遞減的約定保障至保險年齡 85 歲(保險年齡到達 86 歲之保險單週年日仍生存者給付滿期保險金)
- 身故與失能
- 身故時,保險公司將按身故日時下列三款金額之最大者給付身故保險金:一、保險單上所記載的保險金額。二、保單價值準備金乘以門檻比率。三、以本契約(不含其他附約)保險單上所記載保險金額為準,按年繳繳費方式無息計算自契約生效日起至被保險人身故日或原定繳費期間屆滿日二者較早屆至之日所應繳保險費總額的一點零六倍失能:致成附表二所列完全失能程度之一並經診斷確定者,保險公司將按失能診斷確定日時下列三款金額之最大者給付完全失能保險金:一、保險單上所記載的保險金額。二、保單價值準備金乘以門檻比率。三、以本契約(不含其他附約)保險單上所記載保險金額為準,按年繳繳費方式無息計算自契約生效日起至被保險人失能診斷確定日或原定繳費期間屆滿日二者較早屆至之日所應繳保險費總額的一點零六倍
- 續保與自殺除外
- 條款沒有續保約定自殺除外 2 年
同一家公司內依保額型態、主約/附約排序,不代表優劣。給付以條款與保險公司認定為準;本頁不推薦特定商品。
其他公司的定期壽險
資料來源:國泰人壽官網公開的保單條款與商品簡介(2026-11-03 取得),各商品的官方條款連結在商品頁。本頁由保單說得清整理,不構成投保建議。